深圳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招标课题申报办法
一、宗旨
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我市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创新型城市发展。发挥教育科研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解决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教育教学实践应用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提升教育教学行动智慧。
二、课题研究导向
基础理论性强的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实践应用性强的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政策建议要具备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成果推广应用性课题要具有先进的理念、较强的引领性和可推广性。
三、课题类别
2016年招标课题分重大招标课题、年度重点招标课题、年度一般招标课题和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课题四大类。
(一)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的,需严格按照“2016年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指南”选择题目申报;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指南包含15个课题供选报;申报课题的名称要与指南题目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研究结论要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申报年度重点招标课题和年度一般招标课题的,参考“2016年度重点和一般课题申报指南”。该指南包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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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选题,提出了选题研究目的、选题提示等相关要求,每类选题提示仅作为选题思路的参考,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与意愿自选一类选题,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和新颖;鼓励开展反映教育教学实践需要和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实践性的课题研究;此类课题向一线教师倾斜,通过年度课题研究解决教师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三)申报年度优秀成果推广应用课题的,须为获奖或已结题的适宜推广的科研成果,不设指南,不限题目,含有教学成果类、课程成果类和管理成果类。
四、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额度
根据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经费额度合理安排各类课题的数量及资助额度。重大招标课题拟立项10个,资助额每个10万;重点资助课题拟立项40个,每个资助额5万元,一般资助课题拟立项110个,每个资助额2万元;优秀成果推广应用课题拟立项8个,每个资助10万元。此外,根据申请者的调剂意愿,择优立项若干非资助重点和非资助一般课题。
五、申报要求
(一)每项课题设立1名主持人,原则上申报者即为主持人。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有市级以上名师称号,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教育行政人员也可申报,但需吸收相关相应专业职称人员参与。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须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研究生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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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申报截止日前还有在研市级课题的,不能申报(申报成果推广应用课题的除外)。
(三)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课题、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方案,要重视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
(四)主持人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较强的研究团队。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限,凡有较强课题研究能力、能真正参与课题研究、有利于课题研究的人,都可以吸纳到研究团队中来。
(五)主持人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组织最终成果的结题鉴定。
(六)主持人所在单位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传统,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带头申报课题;各区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申报活动;各学校(单位)要鼓励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八)各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六、相关要求
(一)经费管理。申请人要根据《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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