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诊疗指南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 图文

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呈世界性分布,在我国归属于法定丙类传染病,全年均可发病,以冬春季为高峰,多发于儿童,呈散发或流行,在集体儿童机构中可形成暴发流行。临床以唾液腺急性非化脓性肿胀为特征,常伴发脑膜炎、胰腺炎及睾丸炎等。为更好地指导防治工作,特制定本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传染病医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曹武奎、邹焕文。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流行性腮腺炎的诊断、报告和处理。

诊断原则

诊主要依靠流行病学史、腮腺和/或其他唾液腺肿大等特征作出临床诊断,确诊须通过血清学及病原学检查断原则

诊断标准

1 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3周有与流行性腮腺炎患者接触史或当地有本病流行。 2 症状体征

2.1 腮腺或其他唾液腺非化脓性肿胀。含食酸性食物胀痛加剧。 2.2 剧烈头痛、嗜睡、呕吐、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呈非化脓性改变(与其他病毒性脑炎相似)。

2.3 恶心呕吐、伴中上腹部疼痛与压痛,局部肌紧张。

2.4 睾丸肿痛(常为单侧)。 3 实验室检测 3.1 1个月内未接种过腮腺炎减毒活疫苗,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3.2 双份血清(间隔2~4周)IgG抗体效价呈4倍或4倍以上增高。 3.3 唾液、尿、脑脊液、血中分离到腮腺炎病毒。 4 病例分类

4.1 疑似病例:

a)具备3.2.1或伴3.2.2或3.2.3或3.2.4;

b)具备3.2.2或3.2.3或3.2.4项加3.1。

3.4.2 临床诊断病例:3.4.1·1加3.1。 3.4.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加3.3.1或3.3.2或3.3.3。

处理原则

1 一般治疗与对症处理

1.1 注意口腔清洁,清淡饮食,忌酸性食物,多饮水保证入量。 1.2 对高热、头痛、呕吐者给予解热止痛、脱水剂等对症治疗。 2 中药治疗

2.1 清热解毒,软坚消痛中药制剂口服。 2.2 局部用药消肿止痛。 3 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主要用于重症或同时伴有脑膜炎或睾丸炎者。

预防

4.1 及早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接触者一般不需检疫,可疑患者应暂时隔离。

4.2 腮腺炎减毒活疫苗或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疫苗可对易感人群实行接种。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病毒分离

A1 标本的收集与处理

从发病早期患者口腔采取唾液(亦可从血及尿中,有脑膜炎者可由脑脊液中分离病毒),为增加唾液量,采取时用压舌板轻轻按腮腺管口或轻抚耳前下部肿胀处。直接吐入小平碟内加唾液量1/2的hanks液离心,取上清液加青、链霉素500~1000u放冰箱2h。 A2 鸡胚培养分离法

采用鸡胚羊膜腔接种法,取孵育7~9天鸡胚,每份标本接种4~6个,每个鸡胚接种0.15~0.2mL,随即放入36~37℃孵箱培养5~7天。死亡者废弃。将活鸡胚4℃过夜,使血液凝固数日,收获羊水做血凝试验阳性,并能为特异性流腮免疫血清所抑制即可做确诊报告。如为阴性,可再做补结试验或继续传代二次,如第三次仍为阴性,则以阴性而定。

外科学临床诊疗指南:丹毒

【概述】

丹毒 是皮肤和黏膜网状淋巴管的急性炎症。其特点是蔓延 很快,很少有组织坏死或化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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