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

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试行)

1 术语和定义

1.1 公交首末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

1.2 公共交通标准车(以下简称标准车)是为准确衡量各类型公交车辆占用设施资源的大小关系而选取的基准车型。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它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1.3 回车道指场站内供车辆进出、移位、回转方向使用的道路。 1.4 场站停车能力指公交首末站所能停放的最大公交车辆数,以标准车计。 2 建设规模

2.1 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每处首末站最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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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2.3 公交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

定。可分为小型站(10-20 标准车)、中型站(21-40 标准车)和大型站(41-50 标准车)三类。

2.4 本指引以21-40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为研究重点。对于10-20 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21-40标准车规模公交首末站的基础上乘以0.8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对于41-50 标准车规模的公交首末站,其站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乘以 1.1的弹性系数予以调整。 3 建设内容

3.1 公交首末站功能包括客流集散、场站管理、车辆停放、调度管理、车辆清洗、车辆检修和后勤保障等。

3.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首末站应建设停车坪、回车道、上下车区和候车廊、调度管理用房、场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等设施。 3.3 对于位置较为偏远的公交首末站,为方便工作人员值 晚班和发早班车,可根据需要设置夜间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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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应符合表

3.5 公交首末站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智能信息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系统:LED动态信息显示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公交信息查询系统等(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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