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4)进行教学反思:各学科工作室成员应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每年至少向工作室提供2篇高质量的教学反思记录。

(5)自我读书提升:各学科工作室成员应认真阅读教育教学理论专著,提高自己的专业和人文素养,每学期至少阅读1本专著,撰写1篇读书体会。

(6)为网站提供稿件:工作室成员每月需向网站提供1篇以上稿件,稿件包括课题研究成果、名师讲堂讲稿、理论探讨文章、教材研究文章、教法研究文章、教学实录、教学个案分析、原创教案、原创学案、原创试卷、读书体会、名著介绍、教学反思(含部分教学实录)等。稿件由各工作室业务主管鉴定后交网络主管发布。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领导小组。名师(学科)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总室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2)各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领衔名师或工作室主任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

(3)领衔名师及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工作时间、科研经费、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 2.经费保障

(1)市教育局每年拨给每个名师(学科)工作室3万元工作和活动经费。 (2)名师(学科)工作室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工作室经费使用权归领衔名师,实行先预算后支出再报销的管理机制。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日常办公、课题研究、专项活动等,也可支付聘请专家授课费及其外出学习等相关费用。 3.相关待遇

(1)工作室成员的工作量计入所在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量;工作室组织的相关活动在教职工培训管理系统里立项,计算学时。

(2)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工作室成员予以倾斜。 (3)工作室成员至少每两年到外地学习交流一次。

(4)经考核评定为年度优秀的工作室,给予领衔教师奖励;领衔教师推荐的优秀成员,经教育局审核,列为市级以上表彰候选人。 4.考核评价

5

(1)各工作室的考核工作由市名师工作总室组织实施。

(2)各工作室的考核工作分过程性考核、年度考核和终结考核三类。过程性考核不定期进行,主要依据各工作室提供给《高邮名师工作简报》的稿件和学科网页进行考核;工作室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各工作室必须完成的工作和自主安排的活动进行考核,工作室各成员在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中均应达合格以上,且优良率达60%;终结考核为工作室工作周期结束进行的全面考核。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发工作经费,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学科)工作室资格。工作室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工作室工作周期为3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工作室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的名师任期内若调离本市,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则自动取消工作室资格。

(3)工作室成员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主要为个人成长情况、参加工作室集体活动情况、完成规定的个人工作情况等。领衔教师、指导教师、工作教师考核时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个人考核不合格:

①本年度工作室集体活动缺席次数超过总活动次数的三分之一; ②本年度未在市及以上范围进行过专题讲座或示范教学; ③本年度听课评课未达规定节数的五分之四;

④本年度未有任何论文或教学设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⑤本年度没有提交教学反思文章;

⑥本年度没有提交阅读教育教学专著体会心得; ⑦本年度没有向工作室提供稿件。

年度个人考核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晋升职称或推荐评选高一层次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丧失参与下一年度工作室活动权利,补充新成员由领衔教师决定。

五、步骤安排

1.2014年11月20日,召开特级教师座谈会、工作室主任会,印发本《方案》。

6

2.2014年11月21——12月10日,组织报名,各工作室“双向选择”确定成员,发文公布。

3. 2014年12月底前,各工作室及其成员完成制定2015年工作室计划及个人计划。

4. 2015年元月,各工作室组织开展第一次活动。

附件: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高邮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

高邮市中小学名师(学科)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组 长 陆鹏海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陈生桃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海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段国保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徐益东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徐 忠 市教育局电教中心主任 夏本红 市教育局教科室主任 王小平 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刘德智 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汤友兆 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柏永志 市教育局电教中心副股级科员

下设名师(学科)工作总室办公室,主任:汤友兆(兼),信息管理员:陈浩,办公地点:市教育局,电子邮箱:jsgych@qq.com。

7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