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请假条原图

四、印章的颁发、启用

(一)印章的颁发,要严格履行颁发手续,确保安全。各单位颁发印章时,要进行详细的登记, —3— 并要留下印模。

(二)印章的启用。对企业名称变更时,各单位在印发新印章启用通知的同时要印发原单位印章废止通知,即:作废的旧印章盖在“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二)凡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报表、电报、便函等,均凭集团公司领导签发批准的原稿方可盖章。

(三)凡以集团公司名义与外单位联系工作所需的介绍信,经主办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办理或盖章。

(四)凡属集团公司发文件的附件、技术鉴定证书、奖状、审查表等需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必须有集团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文原稿,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发送单位、数量盖章。如不是文件中的包涵内容,则需经集团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盖章。 (五)不得在空白介绍信、证件、奖状、表格上用印。

(六)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书用印,要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七)凡是本单位与外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用印,要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八)项目经理部只刊刻行政、党委、财务专用章,其他部门、队的印章确实需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刊刻,并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使用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 六、印章的缴销

(一)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印章,如遇机构变动(撤销、合并、更名等)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将印章缴回原制发机关登记注销、封存、或销毁,否则不予办理新印章领取。

(二)对停用的废止印章不能在原单位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登记注销、封存。

(三)凡已注销的印章,原则上不准再使用,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经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四)各项目经理部的印章,待工程

完工后,及时将印章上缴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办公室注销。 七、印章的管理

(一)各单位的行政办公室(项目经理部办公室)为本单位行政各类印章的制发与统一管理部门,各级办公室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工作的领导,在管理印章的同时管好用好印章,并经常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每年对印章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防止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对于非法使用印章者,应当根据情节给予严肃的处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印章刻制审批手续及管理规定,严禁未经审批或擅权的单位与个人私自伪造印章,对于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法按照我国刑法第167条之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同时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三)印章必须要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保管人员对印章的使用全面负责,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方便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严格监督用印,严密手续,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印章保 —4—

管人员离职时,需及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四)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原则上不能将印章携带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携带印章外出时需派专车,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其他公共场所。特殊情况,如投标标书用印,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由印章管理部门派员携带印章前往用印。

(五)凡不是本企业的建制单位均不能刊刻有“中铁二十局集团”字样的印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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