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经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批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主要职责是: (一)培训教育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1、组织培训班
根据中央和省委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开展对政法、林业干部和律师的短期轮训和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2、开办高职和成人教育
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制作教学计划,并用组织教师按教学计划进行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学生资格证考试工作及实践实训课程工作;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
3、教学事务管理
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图书馆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等,与教学活动和学员培训相关的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事务。
(二)法学研究
根据国家和我省法制建设需要,积极进行法学方面的学术研究,扶植中青年法学家,编辑出版高质量、高水平、享受国内外的法学研究成果。
机构设置:
我院为省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部门,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党政管理机构
办公室(党办、院办、外事办)、纪委、机关党委(工会)、人事处、老干部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中心)、财务处、后勤处、安全工作处。
2、教学机构
继续教育部(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法律系、法学系、国际法商系、计算机系、管理系、建设工程系、财经管理系、国际交流系、会计系。
3、教辅机构
科研处、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河北法学》编辑部。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单位规格 正厅级 经费保障形式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省财政厅冀财预[2016]55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资金需求的实际,我们依据2016年7月31日的人员、机构、工资、资产和2016年毕业后在校生、2016年招生计划数以及2017年毕业生人数和2017年预计招生数为基准,测算2017年的收入和支出。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依法理财原则、突出重点原则、勤俭办事原则、全口径预算原则。在确保个人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住宅取暖补贴等人员支出以及足额安排离退休人员政策性个人支出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前提下,再安排学院的发展性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入说明
学院教职工编制565人,现有在编职工499人,离休职工12人,退休职工214人,长期临时工257人,遗属27人,2017年在校学生13000人。财政厅核定我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90.49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款(学宿费收入等)7862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2017年预算总收入22152.49万元。具体测算依据是: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限额补助)3114.8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非限额补助)1801.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15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专项收入)7404.00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万元; 6.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高校学生资助经费)1545.27万元;
7.财政专户核拨款7862万元。
(1)普通高职生学费5000元*12890人=6445万元,7000元*110人=77万元,共计6445万元+77万元=65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