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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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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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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曾土海 ,身份证号码: 330822196310232 ,注册号: 33014609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贰拾伍萬元整 (¥ 250000 )。 结算方式: 1、
厂房及专家中心、多功能厅、职工宿舍、公共设备车间,按建筑面积每平方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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