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bos农村信用社考试金融部分常见试题汇总

61、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答案:(对)

6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答案:(对)

63、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答案:(对)

6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答案:(对)

65、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答案:(对)

66、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答案:(对)

67、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对)

6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答案:(对)

69、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答案:(对)

70、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案:(对)

71、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答案:(对)

80、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答案:(对) 81、《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答案:(对)

8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答案:(对)

8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答案:(对)

84、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答案:(对)

85、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答案:(对)

86、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答案:(对)

87、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对)

8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

让。

答案:(对) 89、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答案:(对)

90、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答案:(对) 91、未经公司法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对) 92、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对)

9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答案:(对)

94、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答案:(对) 9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答案:(对)

96、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答案:(对) 97、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撤回或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答案:(对)

98、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答案:(对)

99、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答案:(对)

100、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答案:(对)

10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答案:(对)

10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答案:(对)

10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答案:(对)

10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

同。 答案:(对)

105、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答案:(对)

106、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答案:(对)

107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答案:(对) 问答题

信用社的贷款分类有哪些?

答案:一、按贷款主体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二、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什么是票据贴现?

答案:票据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案: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贷款?

答案: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什么是法定利率?

答案: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 什么是合同利率?XX市农村信用社的现行贷款利率是如何执行的? 答案: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

按《XX市农村信用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XX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按借款人主体、贷款方式和贷款用途的不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期限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同的幅度的办法执行。 什么是自营贷款? 答案: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什么是委托贷款?

答案: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什么是保证贷款?

答案: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什么是抵押贷款?

答案: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什么是质押贷款?

答案: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的种类? 答案:《票据法》所称的票据,一般分为本票、支票、和汇票三种。 什么是本票? 答案: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什么是支票? 答案: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什么是汇票? 答案: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什么是票据贴现?

答案: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XX市农村信用社目前只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贷款通则对贷款展期的规定有哪些?

答案:一、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

二、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

三、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五、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六、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什么是借款人?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

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借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案:一、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二、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三、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四、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五、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案: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贷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案:贷款人有权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贷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案: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借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答案:(一)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贷款通则所规定的一般贷款程序有哪些? 答案:(一)贷款申请

(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三)贷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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