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2006_2017年专利法试题和答案解析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依照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以中文提交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写明国际申请号和要求获得的专利权类型;(二)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宽限费;(三)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四)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发明人的姓名,上述内容应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的记录一致;国际申请中未写明发明人的,在上述声明中写明发明人的姓名;(五)国际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有附图和摘要附图的,提交附图副本和摘要附图副本,附图中有文字的,将其替换为对应的中文文字;国际申请以中文提出的,提交国际公布文件中的摘要和摘要附图副本;(六)在国际阶段向国际局已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的,提供变更后的申请人享有申请权的证明材料;(七)必要时缴纳本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附加费。

据此答案为A、B、C、D。 第99题:

甲酒厂将其生产的白酒的酒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由于该酒瓶美丽的外观,甲酒厂生产的白酒销量剧增。乙酒厂见状,仿造了甲酒厂的酒瓶,并在酒瓶上标注了甲酒厂的专利号。乙酒厂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属于合法的商业行为

B、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根据新法,本选项改为“假冒专利行为”) C、构成了冒充专利行为 D、侵犯了甲酒厂的专利权

专利法本题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和区分问题。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统一规定了假冒专利行为。首先,就外观设计专利而言,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就构成专利侵权行为。其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列举了假冒专利的行为,包括: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分析在本题中乙酒厂的行为,可以发现,乙酒厂仿造甲酒厂外观设计专利酒瓶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而其在仿造的酒瓶上标注甲酒厂专利号的行为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的第一种情形,构成了假冒专利行为。由此可知,乙酒厂的行为当然不是合法的商业行为。此外,由于乙酒厂在其酒瓶上标注的专利号是甲酒厂实际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号,因而该行为不构成冒充专利行为。

故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顺便需要指出,必须将B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改为“假冒专利”。 第100题:

一件国际申请,优先权日为2003年12月26日,申请日为2004年12月26日,检索报告的发文日为2005年2月15日,则申请人应当在下列哪个日期前提出初步审查要求书? A、2005年5月15日 B、2005年7月26日 C、2005年10月26日 D、2006年4月26日

专利法本题答案C

解析: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54条之二?1的规定,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可以在(1)向申请人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届满之前,或者(2)自优先权日起二十二个月届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提交,以后到期的为准。由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54条之二?1同时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后所提交的要求书被视为未提交,因此申请人应当在后到期的期限届满前提交初步审查要求书。在本题中,由于检索报告的发文日为2005年2月15日,所以根据(1)所得到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15日;由于优先权日为2003年12月26日,所以根据(2)所得到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0月26日。由于2005年10月26日后于2005年5月15日到期,因此申请人应当在2005年10月26日之前提交初步审查要求书,故C选项正确。

2007年专利法律知识 第1题:

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中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A、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B、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不得申请专利

C、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D、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D

解析: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条: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综上,答案应为A、B、C、D。 第2题:

申请人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寄出的邮戳日为2007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2007年1月21日收到了该申请。由于张某的疏忽,在邮寄的申请文件中未放入说明书摘要和说明书中提及的附图1、附图3。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补寄了所缺的说明书附图,寄出的邮戳日为2007年1月22日,并于2007年1月23日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补交了说明书摘要。根据以上事实,张某的该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哪一天? A、2007年1月17日 B、2007年1月21日 C、2007年1月22日 D、2007年1月23日

专利法本题答案C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细则第四十条: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说明书摘要何时提交并不影响申请日的确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3题: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撰写如下:一种冷饮杯,具有以导热材料制成的内杯胆和外杯胆,其特征是:在内、外杯胆之间的夹层内封装有蓄冷剂,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0℃~-18℃范围的蓄冷材料。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不符合规定? A、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5℃~-10℃范围的蓄冷材料。 B、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0℃~10℃范围的蓄冷材料。 C、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大约-5℃~-20℃范围的蓄冷材料。

D、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为0℃的蓄冷材料。

专利法本题答案BC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该题中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要其限定的温度在独立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即可,所以A、D的权利要求撰写符合规定。综上,本题的答案为B、C。 第4题:

下列哪些事项属于专利登记簿登记的内容? A、专利权的转移

B、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C、专利权的终止 D、专利权的质押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

(一)专利权的授予;(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三)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五)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六)专利权的终止;(七)专利权的恢复;(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九)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因此答案为:A、B、C、D。 第5题:

着名外科医生张某发明了一种用于清洗伤口的药水,按照其独特的方法涂抹该药水可促进伤口的愈合,张某欲就该药水和使用该药水促进伤口愈合的方法申请专利。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药水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B、使用该药水促进伤口愈合的方法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C、该药水和使用该药水促进伤口愈合的方法都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D、该药水和使用该药水促进伤口愈合的方法都不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专利法本题答案A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列举的五项不能授予专利权,其中第三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在本题中,张某发明的用于清洗伤口的药水是一种产品,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而使用该药水促进伤口愈合的方法则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正确答案为A。 第6题:

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7月28日向张某发出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张某将于2006年9月11日举行口头审理,张某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该通知书。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B、张某应当在2006年9月11日参加口头审理,若不参加口头审理,则应当在2006年9月12日之前进行书面答复,否则其复审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C、张某可以在口头审理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D、张某既不参加口头审理且期满也未进行书面答复,不影响复审委员会继续进行审理

专利法本题答案BC

解析:

张某如拒不合作,不参加口审,也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那就默认为他放弃了自己的复审请求,复审委认定该申请视为撤回,不参加口审,但提交了答复不会导致视为撤回,AD错误,B正确。口头审理也是无效程序的阶段,当事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缩小范围,C正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第3节:无效宣告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4.2节:修改文本的审查

在提出复审请求、答复复审通知书(包括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或者参加口头审理时,复审请求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所作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所以,答案为BC。 第7题:

在下列哪些情况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决定不服 B、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终止其专利权的决定不服

C、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实施其专利的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

D、专利代理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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