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安全规程
自??2005-3-1??起执行 AQ2001—200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安全管理
5厂(车间)位置的选择与布置 5.1厂(车间)位置的选择 5.2厂(车间)的布置 6厂房及其内部建、构筑物 6.1厂房 6.2建、构筑物 7原材料 7.1散状材料 7.2废钢
7.3铁水贮运和预处理设施 8炼钢相关设备
8.1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
8.2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烘烤器及其他烧嘴 8.3地面车辆 8.4起重设备
8.5外部运输设备 8.6其他设备 9氧气转炉 9.1设备与相关设施 9.2生产操作 10电炉
10.1设备与相关设施 10.2生产操作 11炉外精炼 11.1设备与相关设施 11.2生产操作 12钢水烧注 12.1钢包准备 12.2模铸 12.3连铸
12.4钢锭(坯)处理 13动力供应与管线 13.1供电与电气设备 13.2动力管线 13.3给排水 13.4氧气 13.5乙炔
13.6燃油管道及煤气管道
14炉渣 15修炉 15.1拆炉
15.2修炉作业施工区要求 15.3转炉修炉 15.4电炉修炉 15.5其他 前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炼钢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金属液体、炉渣、尘毒、放射源等方面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对炼钢安全和平问题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喆君、李晓飞、宋华德、万成略、张六零、陈克欣、王红汉、冯伟、刘洪军、聂岸、周豪、邵建荣。
炼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厂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生产和设备检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