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

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

房租金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计价格[2000]954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已撤销) 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0.07.19 【实施日期】2000.07.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积极 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二000年七月十九日 计价格〔2000〕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进一步理顺住房租售比价,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意见》,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的意见 1 / 2

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进一步理顺住房租售比价,是实现住房商品化、社

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使住房建设真正成为重要产业的精神,推进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要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目前租金水平已达到五项因素成本租金水平(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房产税)的,应逐步向市场租金过渡。

二、租金改革应坚持提租与当地职工承受能力相适应、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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