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
1.1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可信的质量保证,对乙方提供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服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并确保其状态受控。确保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1.1.2 乙方要明确产品质量保证期和服务承诺,并承担产品质保期内的产品质量责任。
1.1.3 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有在甲方和甲方的顾客处进行服务的义务。
1.1.4 乙方须对甲方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1.2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2.1 甲方有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权利。甲方的检验和试验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1.2.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产品的如下信息:在甲方及甲方的顾客处发现的不合格信息。
1.2.3 甲方有权就乙方不履行质量保证协议及其它质量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和考核。
1.2.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产品在甲方的市场份额(在下月的采购计划中实施,实物当月处理),降低乙方级别,直至取消供货合同:
1.2.4.1同一产品连续5批中有2批被判为不合格(按GB/T2828:2003);
1.2.4.2 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或导致甲方产品在甲方其它顾客处发生质量问题时;
1.2.4.3 对甲方的产品质量信息,乙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时;
1.2.4.4 连续三个月或年度被评为C级和C级以下的供应商。
2 产品质量
2.1 乙方应按甲方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图纸及甲方提出或认可的技术标准与要求组织生产。
2.2 包装要求:乙方须采用甲方认可的包装物分批次包装其提供的产品,包装外表面适宜的地方应明确被包装物的名称、零件号、生产日期、数量、乙方名称与地址等内容。
2.3 交付状态要求:
2.3.1 乙方所提交的产品须有《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材质证明》,《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要注明零件号、零件名称、生产厂家、零件数量,须有乙方质量检验员签字、生产日期和检验/试验日期,并盖检验专用章。《检验合格报告》要按生产班次或分批次提供。乙方的《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的格式须在甲方处备案。
2.3.2 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证明单时,须随件提供当批产品的试验用试件一套。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单的内容必须是按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内容,由有资格的实验室提供,并盖实验室检验/试验专用章。不能提供周期性材料质量证明单的,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3.3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有适宜的标识,否则在甲方的不合格品处理和售后\三包\服务中,因厂家标识不明而造成误判时,后果自负。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地方,还须有可追溯性标识。产品《合格证》须每箱/盒/袋/架一证。
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乙方须按ISO/9001:2008或ISO/TS16949:2009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以满足乙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
2.5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甲方产品对其可靠性的要求。
2.6 其它针对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由双方在签订技术开发协议时商定。
3 产品检验
3.1 检验项目:按照产品图纸、约定标准或甲方文件化的产品要求进行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3.2 接收准则:不论抽检样本为多少,乙方产品的出厂检验与甲方的进货检验阶段
的接收准则均按\零缺陷\控制。当甲方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即可按拒收处理。
3.3 检验争议的处理:当供需双方的检验结论不一致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以此为最终结论。如甲方错判、误判,甲方承担全部检验费用;若复检或重新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检验费用。
3.4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对乙方产品进行拒收:
3.4.1 产品不合格且在甲方不能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时;
3.4.2 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时。
4 产品质量赔偿与质量服务
4.1 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甲方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内部损失的计算以甲方产品的转移价格为准,甲方的外部损失的计算以甲方产品在外部接收的索赔单为准。因乙方质量原因引起的甲方的质量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4.2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能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的,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按甲方的程序办理手续后接收。不能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的,如需甲方返工/返修后让步接收或经100%检验后选用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返修及检验费用。甲方拒收的实物原则上返回乙方,但甲方要采取标识,防止再次流入甲方(当出现如下情况时,不合格品由甲方就地报废:供应商将已被判为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品交检时)。
4.3 质量服务:对因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引起的不合格品损失(废品损失、停工损失、质量索赔费用等),由甲方开具相应的票据,乙方进行会签,甲方财务部凭已会签的票据办理赔偿手续。当乙方不能及时在指定日期前(五个工作日内)正式会签/回复的,视
同默认会签,若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如甲方错判、误判,甲方承担全部裁决费用;若裁决确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裁决费用。突发性质量问题,需要乙方到现场服务的,乙方接到信息反馈后,必需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给予答复并须及时服务。 5 停工损失、工时损失、废品损失的计算与赔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停产时,停产时间的计算以甲方生产部门的停工单为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实行500元-10000元/次的索赔。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生产过程中的停工由甲方根据情况确定乙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 违约责任及考核:
6.1本协议一经签订,在供需双方间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了此质量保证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6.2 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赔偿金,甲方先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7 附款
7.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执行,在双方合作期间长期有效,若一方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