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调查研究(具备较多的政治知识,政治参与也较多) ?消费者 ?表达者 ?娱乐者 【信息与娱乐】
Van Dijk 通过他的研究发现,在使用上存在一个信息VS娱乐的区别,他发现一部分人能够系统地将高级的数字技术用于自己的工作和教育并从中受益;而另外一部分人则只能够使用非常基本的数字技术和非常简单的应用,而且主要是以娱乐为目的,所以这样关于信息与娱乐的差距的问题慢慢地被学者所关注。 【工具 VS 玩具】
那么,西北大学的意味教授Hargittai也对相关的问题做了研究,她们发现教育水平高的和社会资源比较丰富的用户会更多地使用网络进行一些所谓的 capital enhancing(资本强化)的这样的一些用途;而那些社会经济地位比较低的用户,则更多地把网络当做玩具,而不是当做工具来使用,更多地用来娱乐消遣,难以真正地使用网络来提升用户的生产和发展能力。
但是,这样一种对于使用沟的鉴定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它太过简化,因为事实上即使是那些学历地位比较高的用户,也会用网络来消遣娱乐,所以这样一种娱乐并没有批评者想象得那么糟糕,它们也能够产生某种社会价值,比方说增进交往,比方说排解压力等等。
所以当我们试图防止基于技术拥有和技术缺乏这种二元论述的时候,也要特别注意在研究网络使用的时候不能落入另外一个新的二元对立。就当我们在谈到使用沟的时候,不能够只关注信息使用和娱乐使用这样一种新的二元对立,因为事实上,人们对于这样一种网络的使用要比这样的一种新的二元对更复杂更多元,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更加合理的指标来衡量后采纳时期的数字不均问题,所以,信息和娱乐在人们的网络使用当中常常是同时存在,娱乐不见得是坏事,所以不能只通过信息和娱乐这种新的二元对立来研究使用沟。
5.3.2.2 使用沟:多模态网络使用
由于网络传播的不同模态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效果,仅仅只探讨某些特定的模态不足以呈现多模态网络使用的整体情况和效果。因此,除了要对单个网络应用进行研究之外,对于这个多模态网络使用,也是非常有必要。新的维度(概念、测量方法):Multimodal Internet Use(多模态网络使用),在这样一种网络环境当中,我们发现人们网络使用的行为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多元,越来越多样化。而这种多样化,其实在传统媒体时代就已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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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填补这一空白,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Sonia Livingstone 通过用户参与网络活动的数量来对其范围进行测量,发现人们的网络活动范围不仅和年龄、性别、社会经济地位密切相关,而且还受到总体网络使用程度和网络技能的影响。
那么,在这个研究基础之上,我们使用中美数据进行研究发现:人们在网络经常做的事情,其实只有两到三种不同的事情,这个是总体网络多模态使用的一种分布情况。
具体来讲,我们发现其内在规律,数据显示:随着个体从事网络数量的增加,其网络使用的层次也从最基本的简单应用提升为较为高端的应用,暗合从web 1.0 到 web 2.0 的演进过程。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网络活动的数量可以决定其活动的性质或者类型,如果日常活动的数量不多,那么这些活动很可能只限于一些基本用途;相反,如果从事相当数量的网络活动的话,那么一些比较高端,更具有主动性,更具参与性的这样一些活动会慢慢地显示,因此,也会更有助于提升用户社会资本的这些活动便会加入进来。需要指出的是,基本的沟通和娱乐使用其实是通向更具社会价值的高层次网络使用的必经之力。
当然,我们还发现人们的多模态使用和人口特征是相关的,比方说教育,收入,年龄(负相关),所以,人们的背景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讲,也会影响人们的多模态网络使用。
那么,由此看来,自从技术接入沟的出现就已经存在的结构性不平等在技术使用沟的阶段仍然存在,以多模态网络使用为体现的这种新的数字不均。在某种程度上,比传统的数字鸿沟更难消除。对于技术接入沟,只需要足够的技术设备;但是相比之下,网络使用差异和人们的兴趣技能关系更为密切;而兴趣和技能则是更容易受到人们的社会经济的影响,因此更多的努力应该提高到人们从事多模态网络活动特别是web 2.0 应用的各种能力和技巧上。
所以,传播学家卡斯特尔也曾经指出,数字排斥是当前社会当中各种排斥形式当中后果最为严重的一种,社会有必要采取各种手段让人们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排斥,所以我们应该将关注的焦点从通过提供物质设备来填补技术上的鸿沟转向如何将新媒体技术充分融入人们的生活以促进人们的社会发展这个方面。
5.3.3.1 知识沟:经典假设(Knowlege Gap)
关于 知识 的定义:人们对所处环境的认知状态和掌握信息的维度。
经典的知识沟是由 Minnesota Team 创立的,在上个世纪70年代发表了一篇非常著名的论文,提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知识沟的假说:“当大众媒体信息在一个社会系统中不断增加的时候,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地位较低的个体获取这些信息的速度更快,因而导致他们之间的知识沟逐渐扩大而不是缩小。”(Tichennor Donhue & Olien,1970)
所以,经典的知识沟理论是要为社会的知识分布不均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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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论文提出以下例子:
比较不同知识水平,具备小学、高中、大学三种不同知识的人,他们对于某些议题的了解程度如何。 传统的知识沟研究集中在知识获取和社会经济地位之间的联系,而formal education 通常被用来当做社会经济地位的一个指标(正相关)。
那么,为什么社会经济地位越高,会影响知识获取呢?理由如下: ?阅读理解能力 ?先前储备知识 ?社会关系资源 ?主动选择接触 ?媒介阶级偏向
正是由于以上5个方面的影响,导致教育程度与人们的知识获取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
那么后续,媒介差异也是影响人们获取知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报纸(精英导向)和电视的差距,报纸能够导致更大的知识沟,但电视正好相反,像是The Daily Show(信息和教育),观众可以从这样一种infotainment当中获取大量的知识和信息,所以电视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知识沟。 【背景补充】
知识沟假说产生于美国社会对于平等教育机会的呼吁之中。
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提出通过大众传播手段改变贫困儿童受教育的条件,《芝麻街》节目是其中一项重要的项目。后来发现该节目对贫富儿童都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对节目接触和利用最多,产生最好效果的仍然是富裕家庭的儿童,因此它不但没有缩小不平等,反而扩大了差异。 1970年,蒂奇纳、多诺霍和奥里恩等人通过《大众传播流动和知识差距增长》一文提出了知识沟假说。对该假说持相反观点的艾蒂玛等人于1977年提出了“上限效果”假说,认为大众传播带来的是知识沟的缩小。1974年,卡茨着眼于新传播技术的发展,提出了“信息沟”理论。
5.3.3.2 知识沟:新媒体与知识沟
关于新技术加剧知识沟的假设的讨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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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狂热者宣称互联网能够通过降低信息成本来减少不平等,增强低收入人群获取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竞争的能力,进而增加他们的人生机会。
而技术怀疑者则认为:技术所带来的最大利益将会归于社会经济地位比较高的人,因为他们更懂得如何利用他们的资源,更快更有效地使用互联网,而这一趋势又会被更多的网络接入和更多的社会知识所进一步强化)
相对于互联网接入,人们的互联网使用能够更好地预测其知识获取。我们发现,互联网接入也可以预测人们的知识获取。而且,互联网的使用要大于互联网接入对于知识获取的影响。
此外,互联网的使用沟比传统媒体更大,也就是模拟沟没有数字沟那么大,不同地位的互联网用户之间的知识沟要大于不同地位的传统媒介用户之间的知识沟也就是互联网的使用沟比传统的媒体所导致的知识沟更大,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更大。 【知识生产沟】
在传统媒体,知识生产被垄断,生产沟主要表现为组织之间的web 2.0 技术的出现使得普通用户的知识生产成为可能,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似乎已经不再是特定组织或者阶层的特权,但事实并不乐观。 因此,在新媒体时代,个体层面的知识生产沟其实是更加显著和急迫的。知识生产沟的差异也代表了一种更加深层的社会不均和权力失衡。
【例子】关于“日本 3·11 核地震 微博转发情况”的研究
结论:尽管微博上的知识生产体现出了一定的包容性和平民性,传统的强势媒体依然是微博空间当中的主要知识生产者,他们对知识的生产业更主动,更理性,所生产的知识和社会影响也更大。 所以,我们说,进入网络空间仅仅只是融入信息社会的第一步,但是下一步结果则是更重要的话题。 那么就像这个研究所揭示的那样,人们在线下的社会权利分布直接映射于线上,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人群在网络当中得到的也越多,收获也更大;反之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却被排斥在社会的核心利益之外。
第六章新媒体的政治影响
本周知识点总括:
?【网络参与】网络赋权、社会运动、情感动因及其机制、微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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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治理】信任机制、协调机制、英美实践 ?【电子政务】发展阶段、绩效评估、政务微博微信
6.1 网络参与 6.1.1 网络赋权
【赋权】Empowerment,使谁拥有权力。 关于网络的这样一种赋权效果,事实上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能够对国家进行赋权,让国家也能够得到更多的权力。
比方说一些学者从福柯的正式和非正式控制思想出发,展示互联网如何能够对国家进行赋权。学者Lawrence Lessig在其著作《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当中指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政府都最有可能管控互联网。管控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法规,各种各样的社会规范,市场,包括互联网自身的结构来对网络进行管控。国家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种法规对网络进行直接的控制,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管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这样的一些中间人来对网络进行间接的控制。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正式或非正式的手段确保互联网能够为国家的意志而服务。 ?第二种观点认为互联网能够对社会进行赋权,也就是能够对普通人进行赋权。 一些学者们甚至国家领袖认为互联网能够从三个方面促进自由和民主:
1.首先,互联网促进了社会问题的传播和公共事务的讨论,并且表现出巨大的监督政府的潜力。 2.其次,互联网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虚拟社区,拓展了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3.第三,互联网在社会抗争的动力当中引入了新的要素,提升了社会动员和集体行动的层次和效果。 那么,在互联网是否能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问题,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叫做数字赋权(Digital empowerment),另外一种叫做数字离散(Digital disenagement)。
许多学者们认为互联网能够给民众赋权,扩大他们的政治参与。例子:微博动员网友哀悼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胶州路大火,《 南都周刊》评价此次上海市民的悼念活动是市民精神觉醒的一种体现,也是市民社会在中国复苏的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
可以说,互联网创造了一个技术环境,使得熊彼特式的精英民主向直接的大众民主转变。换句话说,由于互联网使得政治过程能够直接和有效地回应公众意见和大众需求,从而克服了代议制民主的两个重要缺陷:也就是普通公民间接参与政治进程以及与此相关的精英主义,进而重振了民主的古典要素。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本身可以被视为民主化的一种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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