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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发展惠民生 优质均衡阔步行
——“潍坊外国语教育集团”组建方案
潍坊外国语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全域潍城开发,进一步打造“教育品牌区、潍坊宜学城”。经调研论证,拟由潍坊外国语学校牵头,潍州外国语学校、福安小学、全国根基教育培训中心参加,组建潍坊外国语教育集团。特制定组建方案如下:
一、组建意义与办学目标 (一)组建教育集团的意义
1、组建教育集团是新形势下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四个潍坊”建设引领全市步入高水平发展新时期,“一五五三”决策部署和“一河两城五组团”发展布局,推动潍城迈上跨越发展新起点。我市教育事业以《规划纲要》为统领,已明确提出依靠品牌输出、集团发展、城乡一体、学区管理、教育联盟等形式,大力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昌乐、坊子等县区已先后成立教育集团,教育竞争将进一步拓展和升级。面对新形势,潍坊外国语学校走名校集团化道路既是突破自身瓶颈的应势之策,也是市教育局对潍城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2、组建教育集团是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当前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日益增长,选择优质学校,希望孩子接受好的教育,愿望愈加强烈。通过名校集团化途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不仅高度契合《规划纲要》“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的宗旨,也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民生事业改善提升,努力让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要求的创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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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建教育集团是潍坊外国语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年科学发展,潍坊外国语学校以丰厚深刻的文化内涵、始终领先的教学质量和个性鲜明的品牌特色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当前学校已达到3500名学生的最大规模容量,不足60亩的地理空间制约着学校规模拓展;同时潍州分校招生在即,圣基分校也将于8月份完工。通过组建“教育集团”,不仅能够进一步激发学校内生动力,释放学校品牌势能,保证学校持续发展,也能提高集团成员之间的平衡协调和应变能力,实现共享、共赢、共荣。
(二)集团办学目标
教育集团办学变革的核心价值是教育资源有效重组,教育集团办学的目标指向是发挥名校资源优势,切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潍坊外国语教育集团的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是:1、充分发挥潍坊外国语学校十年累积的品牌优势,依托政府政策支持,在未大幅增加经费投入的前提下,实现组团发展、管理创新和资源共享;2、建设全市设施最先进、理念最超前、质量最过硬、特色最鲜明、学生最愉悦、家长最放心的高端精品现代化学校集团,成为白浪河西岸乃至全市全新教育品牌,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3、充分发挥名校集团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潍城教育的整体实力,为加快全域潍城开发步伐、强力打造“教育品牌区、潍坊宜学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管理体制与运行模式 (一)管理体制
1、潍坊外国语教育集团是一个学校联盟组织。即非企业法人、非事业法人、非社团法人的教育教学业务组织。由潍坊外国语学校牵头发起成立,以集团方式形成“名校+新校”、“名校带新校”的新格局。其成员单位为潍坊外国语学校、潍州外国语学校、潍城区福安小学及全国根基教育培训中心(现设于潍坊外国语学校校内),各成员单位有独立的产权、法人。
2、集团实行成员理事会制。理事会作为集团最高权力机构,设理事长1名,由发起成立教育集团的学校校长担任;设理事若干名,由各理事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理事会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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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秘书处为集团管理常设执行机构;集团根据需要聘任名誉理事长和专家顾问若干名。理事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定重大问题需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理事会主要职责是制定或修改集团办学章程,提出改革思路,即管理创新、师资建设、资源共享、管理输出等。具体有:制定实施集团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方案;设置内部机构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议通过理事提出的方案;审核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及罢免、增补理事;审议和决定集团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3.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集团成员享有的权利:集团各成员地位一律平等,有参与集团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利;发展中遇到困难,有请求协调支援的权利;集团成员有优先享受信息交流、业务咨询、成果转让的权利;加入集团自愿,退出集团自由。集团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依法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承认集团章程,参加理事会议及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集团成员单位间应加强交流沟通、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团信誉;未经理事会许可,不得以集团名义及其他成员名义开展活动或从事违规违法业务。
4、集团运作实行四大机制。一是共享制。集团成员校共享名校品牌和各成员校教育资源。二是《章程》制。通过制定集团《章程》,对集团与各成员校的责、权、利进行规约,明确集团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管理体制。三是议事制。在章程约定的条件下,教育集团定期对包括发展战略在内的重大事项进行商议,讨论制订阶段性工作重点和框架性实施方案,据此促进各成员校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对接。四是督导制。集团制订统一的质量标准和考核方式,对各成员校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评估和督查。
(二)管理模式
建立由理事会、执行系统、考核评价系统、督导评估系统组成的管理体系,简称“一会三系统”(参见下图)。
该系统根据规模发展的需要,将教学科研与教师培训合并、理事会 三系统 团队工作与学生管理合并,同时在集团层次上增设考核评估和
校内理事 校外理事 执行系统 3 考核评价系统 督导评估系统 常务理理事(教上社家社育级会长区专主代委代秘研书究处所集理年教团事级师考考组自集校成团区员评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