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目录

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目录

(试行)

一、安徽省修订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口腔医院基本标准 肿瘤医院基本标准 儿童医院基本标准 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 传染病医院基本标准 心血管病医院基本标准 血液病医院基本标准 皮肤病医院基本标准 整形外科医院基本标准 美容医院基本标准 眼科医院基本标准 妇产医院基本标准 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

二、安徽省新增专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消化内科医院基本标准 肾病医院基本标准 神经内科医院基本标准 内分泌医院基本标准 骨科医院基本标准 泌尿外科医院基本标准 普通外科医院基本标准 胸科医院基本标准 脑科医院基本标准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医院基本标准

安徽省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

科、儿童保健科、急诊科、中医科、传染科(可设传染病隔离病房)。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

超声诊断、心电诊断)、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彩超(二维、三维) 数字X线(DR、CR)

配备的医疗设备能够满足临床诊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资金:注册资金至少:100万元;有医疗用房投资:1000万元;

无医疗用房投资:6000万元。

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5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

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ICU)、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辖区内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传染病隔离病房。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手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基本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彩超(二维、三维) CT(16排以上) 数字X线(DR、CR)

配备的医疗设备能够满足临床诊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床头信号灯1台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资金:注册资金至少:500万元;有医疗用房投资:5000万元;

无医疗用房投资: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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