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集锦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集锦

知识产权法渊源——知识产权发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商品装潢——是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厂商名称——又称商号,是用以表彰整个经营者的营业的,是经营者信誉的象征,它是由纯文字构成的。

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者特征完全或者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认为因素。

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也可以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为了竞争或个人目的,通过不正当方法获取、披露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治理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由显著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标志。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而言,我国经营者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逐一注册。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因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注册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 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从而处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

商标权的保护——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止和制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专利权——是发明人基于发明创造,通过申请专利的方法,公开自己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

经审查程序而取得的专有权。

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发明——是一切有形物体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发明。 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体现其技术方案的发明。

全新发明——也称为开拓性发明,是一种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在技术史上未曾有国先例。 改进发明——是指对现有产品或方法提出的改进形成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质条件——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而获得法律的独占事实权保护。但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涉及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水平,是被称为实质条件或专利的新颖形、创造性和实用性。

抵触申请——是指在申请日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地域标准——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什么地域内公开才使其丧失新颖性而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技术偏见——是指在某段时间内,在某个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对某个问题普遍存在的成见,它引导人们不去考虑其他方向的可能性,阻碍人们对该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

组合发明——是将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构成一个新的技术解决方案,以达到某种发明的目的。

先申请原则——指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的,专利权给予最先申请的人。 单一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多使用一项外观设计。

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一个文件,通常是专利局印成固定的表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

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部分,也是最长的部分,用以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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