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台账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统计台帐

(xxxx年度)

企 业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企 业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统 计 局 制

二〇一九年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台账

上年全年 1月 1-2月 1-3月 1-4月 1-5月 1-6月 1-7月 1-8月 1-9月 1-10月 1-11月 1-12月 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主营业务(千元) 其中:数(人) 收入(千元)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千元)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说明:1.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2.工资总额为累计数,一季度工资总额为1-3月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二

季度为1-6月工资总额之和,以此类推;

3.工资总额应按照实际到位情况体现,不做计提或预估; 4.工资总额不等同于应付职工薪酬;

5.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时点指标,1-3月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3月末人数,1-6月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6月末人数,以此类推。

指 标 解 释

营业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季末或年末)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以劳务外包形式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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