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考试说明及练习题

中国税制考试说明及练习题

一、考试说明 (一)分值及题型

1.总分100分,其中客观题20%,计算题60%,论述题20%。 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复习范围根据讲义),计

算题4题,论述题1题。 (二)考试形式 开卷。 (三)考试时间 100分钟。

二、练习题(计算题)

1.某市A企业(内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发生业务如下:

(1)外购甲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费10万元,保险费3万元,装卸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当月将其中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2)外购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3)自制生产设备,领用库存原材料成本20万元,领用自制产品成本5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60万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万元,增值税0.85万元。

(4)在建办公楼,领用库存原材料成本40万元,领用自制产品成本4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50万元),外购以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的电梯、中央空调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5)库存原材料发生火灾损失,成本价10万元;因管理不善造成自制产品报废损失,成本价100万元(同类产品不含税价格80万元),其中材料成本占成本80%,运费占原材料成本10%。

(6)转让2009年购入的生产设备,原值50万元,转让价格45万元。

(7)购入自用小轿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购入自用货车一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8)转让2006年进口的设备,原值18.8万元,转让价格15万元。

(9)销售自制产品500件,不含税售价每件0.3万元;同时又对外捐赠100件,用于职工福利领用50件。

(10)月初留抵税额1.5万元 要求:计算应纳增值税 【参考答案】

(1)本期进项税额=(34+10×7%)×80%+(1.7+1×7%)+1.7+0.85=32.08(万元)

外购货物用于企业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货物)和运费的进项税额准予扣除;外购自用小轿车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但不包括不征消费税的汽车;自制固定资产(货物)而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自建不动产而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2)本期进项税额转出=40×17%+100×80%×90%×17%+100×80%×10%/(1-7%)×7%=21(万元)

非正常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在产品、产成品进项税额转出应按其中原材料和运费金额计算转出进项税额,运费转出应还原计算。

(3)本期销项税额=50×17%+45/(1+17%)×17%+(500+100+50)×0.3×17%=48.19(万元)

自制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和企业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征税;转让2009年以后准予扣除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转让时按适用税率征税。

(4)本期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15/(1+4%)×4%×50%=0.29(万元)

销售2008年前购入的固定资产(货物),在2009年以后转让,按4%减半征收。

(5)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按简易方法计算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8.5+6.54+33.15=48.19(万元) 进项税额=27.76+1.77+1.7+0.85=3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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