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制度(全文)

中铁二局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公司各级管理机构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分级管理模式划分

公司根据工程项目不同管理类型,将管理模式分为公司直管项目、委托管理项目和子公司自管项目三种形式。

第三条 分级管理模式界定

(一)公司直管项目:公司为合同主体,并派员组建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程项目。公司本部负责对该项目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二)委托管理项目:公司为项目合同主体,委托子公司全权管理的项目。项目经理部由子公司派员组建,并负责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本部负责该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三)子公司自管项目:子公司为合同主体,并派员组建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程项目。子公司本部负责该项目的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第四条 项目监管

为保证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随时掌握项目运作情况,了解业主和监理的需求,及时发现并纠正出现的问题,结合公司设立了相当数量的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对

所辖内委托管理项目和子公司自管项目必须进行监管,各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分公司的监督。分公司要定期对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走访业主,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或出现不服从监管情况,分公司必须及时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进行沟通,并向公司本部汇报,以便通过公司本部督促子公司处理解决问题。

第五条 重点工程项目的确定和管理

每年初公司根据在建工程类别和工程特点,将技术难度大、工期紧迫、项目影响大、新领域或新地域的工程项目(不论合同主体),确定为公司的重点工程。

对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公司本部和子公司本部应按本制度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对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并提供技术服务。

对子公司管理的重点工程,如需公司帮助、指导,应由子公司向公司本部提出申请。

第六条 分级管理的主要职责和内容详见附表四。 第七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项目分级管理的精神,制定出本单位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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