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委托管理已征用土地协议书

委托管理已征用土地协议

一、订立协议双方: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二、为了加强对北城新区核心区已征收土地的管理,确保××新区开发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对已征收土地进科学、规范化管理,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三、甲方将市政府在××新区核心区一期开发已征收土地委托乙方管理。(委托管理的地块情况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

四、委托管理事项:

1、做好委托管理地块范围的宣传工作,并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人。

2、负责委托管理地块的看护、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 3、做好委托管理地块上绿化工程的维护。

4、委托管理地块上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等管理和保护 。

五、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甲方正式向乙方移交委托管理地块之日算起。

六、委托管理费用支付方法

1、根据已征收土地面积确定委托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当已征收土地的面积发生变化时,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对管理费用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书为准。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的 %,即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剩余费用的支付应分别在委托管理之日起六个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书面说明本六个月内委托管理的履行情况;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检查,经检查乙方已履行本协议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的 %,即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经检查,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不支付委托管理费,并通知乙方整改;在乙方整改符合本合同约定后三日内,甲方应支付其管理费用的 %,即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协议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若乙方已全部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委托管理义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的管理费用。

3、已征收土地委托管理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委托管理费用应按实际管理的时间结算,实际管理的时间为甲方正式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储备土地管理之日止,解除或终

止日期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为准。当实际管理的时间存在非整月时,其余数少于半月则按半月计,若大于半月则按整月计。

七、保证金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应及时将已征收土地红线图交给乙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要求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3、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需要调整已征收土地面积,并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书为协议附件。

4、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对已征收土地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乙方违约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直至解除协议。

5、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甲方有权对委托管理地块进行核查。

6、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根据委托管理地块红线图进行核查,并收回委托管理的土地。

7、本协议到期前,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需要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委托管理的土地,但应在收回前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收回委托管理地块。

甲方根据政府需要全部收回委托管理的土地,委托管理协议自行终止。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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