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招标示范文件一

监理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合同目录

第一章.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 第二条 工程概况

第三条 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第四条 监理酬金及工程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第六条 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监理质量安全奖罚措施 第八条 投标文件编制 第九条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第十条 投标日程安排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第十二条 无效投标书 第十三条 投标有效期 第十四条 评标、定标办法 第十五条 其它 第二章. 施工监理合同书 第三章. 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款 第四章. 施工监理合同专项条款 第五章. 廉政管理协议书 第六章. 投标书 第七章. 授权委托书 第八章. 投标书附件

第一章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

1.1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

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

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1.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

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不得

委派其它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5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

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2.2 2.3 2.4 2.5 2.6

第三条 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3.1 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

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工程总造价: 万元 工程期限: 个月

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量的审核。 3.2 中标单位全面负责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

1、施工蓝图包括的全部内容。

2、室外总体工程,包括围墙、门卫、道路、路灯、会所、花坛、园路、电缆埋设、地下管网垃圾站、小区内市政配套的接口等;

3、室内装修:包括售房部、住宅样板房、入口大堂及电梯房,小区公共辅助设施部分;

4、小区绿化:绿化工程,包括与绿化有关的设备及上下水管道等; 5、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月报、工程签证),准确率应达到90%以上;如不能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密切配合招标单位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跟踪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和对各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的考评工作;

7、负责审核施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后交付招标单位;

8、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招标单位认可后移交招标单位。 9、监理阶段所有提交招标单位的文件除书面正式资料外,还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发招标单位。 3.3

在施工图会审阶段,中标单位的职责是协助招标单位进行施工图纸审 核,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可靠。其中主要包括:

3.3.1 3.3.2 3.3.3

对筏板基础、结构类型的选择提出建议;

审查设计图纸、文件的经济合理性、安全性(含使用功能)、可靠性; 根据招标单位需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的选型意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风、弱电、动力(含建筑红线内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及室外总体的相应设备等;

3.3.4 3.3.5

协助招标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协调;

协助招标单位审查修改、变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使用功能上安全。如果因图纸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返工或变更,中标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

3.4 在施工阶段中标单位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协调各方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

3.4.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4.1.1 工程开工前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

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并抄送招标单位。

3.4.1.2 工程的重点或关键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招标单位审

查认定后方可施工。

3.4.1.3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招标单位下达开工令。 3.4.2

控制工程进度

3.4.2.1 审核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

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

3.4.2.2 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施工单位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

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3.4.2.3 每周定期主持与设计院、各施工单位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

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中标单位应能立即研究并提出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招标单位签字认可。

3.4.2.4 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

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3.4.2.5 每月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月报。要求中标单位做到图文并茂,

切实反映每月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作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方便招标单位直观、系统地了解整个工程面貌。

3.4.3

控制工程质量

3.4.3.1 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及相关施工规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

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监理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确保工程优良率为100%和所监理的标段部分获“ 杯”,创“ 杯”。同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施工质量100%细部检查工作,经招标单位批准的检查表单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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