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学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的学籍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故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精神,针对我镇实际,制定此实施办法,请各学校严格贯彻执行。
(一)一年级招生
1.严格按照户籍范围招生。不得招收本县以务工、经商、..........购房为理由的外乡镇学生,如外县、外省确实需要在我镇就读的,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监护人在我镇务工、经商、房产等有效证明报中心校备案审批方可招生。
2.严格按照年龄限定招生。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在一年..........级随班就读。
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招生。各学校于每年5月份将招生..........计划报中心校汇总后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招生时,学生户口页、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本、监护人身份证明缺一不可,审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要求家长与学校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学校核实学生信息后及时录入学籍模板进行校验,校验无误打印后再次交家长确认签字,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将学生信息采集表永久存档。
4.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招生。各学校应提前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时间、所需材料、招生程序等相关事宜,便于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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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安排。严禁暑假开学后学生入班再招生。
(二)变更关键信息
学生因父母离异、户口补报等原因确需要变更关键信息的,必须提供户口页原件,填写关键数据变更申请(见附件2)后学校将材料上交中心校。
(三)休学、复学
1、休学。学生因伤病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学生出院十天内,农合未报销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河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学校在上述材料复印件和《河北省休学、复学申请表》(见附件3)上签字扣章后交中心校。
2、复学。学生身体康复且休学期满后,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材料交中心校。
(四)学生转学
1、转学条件: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转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到我镇,且户○..籍已经迁入我镇的,可以转入我镇学校就读。 ........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
移(不含跨乡镇迁移)的,可以转入我镇学校就读。 .......
2、转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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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出我镇的。学校通知家长带全户口迁移证明(进○
城务工相关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中心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心校打印学生学籍信息表和转学申请表(见附件4和附件5)回学校扣章后交由学生家长前往转入学校联系。
2转入我镇的。学校初审学生是否符合我镇就读条件,○
符合我镇就读条件的请家长到对方学校(或者中心校)开具学生学籍信息表和学生转学申请表,连同符合我镇就读的户籍迁移证明(户口页)、进城务工人员相关证明等材料一并交中心校,中心校在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
(五)几点工作要求
1、学生学籍信息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认真研读、领会上级关于学籍管理的文件精神,本着对学生、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履行相关业务的告知和代办义务。对符合规定需要办理的事项要向家长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对符合到我镇就读的学生必须无条件接收,坚决杜绝对优等生降低要求,对学困生提高门槛。
3、转入我镇的学生必须先将材料交中心校审验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将学生安排到班级就读,严禁不办理手续先行入班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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