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届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评分细则

浙江省第十届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评分细则

本次大赛对参赛作品评审分为三步进行:理论设计竞赛、实物模型竞赛、答辩。其中理论设计竞赛成绩满分为30 分,实物模型竞赛成绩满分为 150 分,答辩成绩满分为 20 分,竞赛3项累计成绩满分为200分。 一、理论设计竞赛(在实物模型竞赛前完成): (1)总体方案的综合评价:满分为 10 分; (2)总体方案及其机构的创造性:满分为 10 分; (3)书面材料的正确性和充分性:满分为 10 分。 二、实物模型竞赛:

(1)实物模型竞赛时间限 8分钟 。不足 8 分钟完成竞赛操作(包括要求结束竞赛操作)时,参赛队员需举手宣布操作结束,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计时;竞赛操作到达 8 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宣布比赛结束,参赛队员应立即停止竞赛操作。

(2)采用抽签决定竞赛上场的次序(报到时抽签)。参赛队应在接到进入场地指令 2 分钟内将模型放入出发区待命;不能按时放入者,则调整到最后上场,并扣 5 分。

(3)完成动作1,即机器人通过“河道”,此项满分为30分,未完成该动作,此项得 0 分。

(4)完成动作2,即机器人将“目标物”放入指定位置,将平台3内的“目标物”按顺序分别放入位置1、位置2、位置3,先轴承后垫圈再螺母旋紧(螺母旋紧以螺母底面与垫圈上表面相接触为准),每个“目标物”计10分;此项满分为90分。

(5)完成动作3,即机器人拉动尼龙线,打开胜利旗帜;此项满分为30分。至少完成位置1、2、3中任一位置的整套“目标物”(轴承、垫圈、螺母)安放后才能拉旗,否则动作3无效,不计分。

(6)竞赛进行中,机器人若发生故障,允许即时进行维修,但维修期间计时不停,并每次扣 2 分。

(7)在实物模型竞赛得分相等的情况下,其排名以时间短者为先。

三、答辩:(理论方案得分前30%的作品才有资格进入答辩和参评一等奖的资格,理论方案得分前30%-70%有参评二等奖的资格)

(1)将理论设计竞赛和实物模型竞赛成绩相加得总分1按四种过河方式(借助于150mm平台、铝合金梁、台阶、其他)分别排序,每种过河方式总分1按排名高低进入答辩,答辩队数:参赛队*10%+0.5,四舍五入。

(2)答辩形式为介绍3分钟,评审问答7分钟,要求PPT中不出现任何参赛院校信息,身份标识为竞赛编号(编号在报到时抽签)。答辩将从可行性、创新性、

先进性、实用性四个要素进行评分,满分20分。

(3)总分1与答辩成绩相加得总分2,根据总分2排序评选一等奖;根据总分1排序评选二、三等奖。

四、实物模型竞赛的其它规定:

(1)竞赛过程中,参赛队员只允许在队员操作区(竞赛场地外)操作。 (2)竞赛过程中,机器人的所有动作均不得损坏竞赛场地及其设施(如:场地广告纸铲伤、采用磁吸、粘结目标物等影响后续比赛状态的,将取消比赛资格)。 (3)当机器人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参赛队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以免损坏场地),而应请求现场工作人员将机器人取出竞赛场地实施维修,修理完毕后再请求现场工作人员将机器人放入竞赛场地的原位置。

(4)机器人若跌入河中无法爬上岸时,参赛队员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将机器人取出并放置到跌入之前的位置。(如从桥中跌入,则放置到桥口初始位置) (5)机器人本体(包括子机)不得进入平台3,若进入,每进入一次扣10分。 (6)机器人不得借助竞赛场地的四周外侧面和边框作为支承,违者扣30分。 (7)竞赛过程中,连接机器人的电、控制、气等有源线管的支点必须位于机器人的尾部,不得超越机器人尾部构成的铅垂面,违者扣30分。

(8)竞赛过程中,机器人本体不得翻越位置1、位置2、位置3,违者扣30分。 (9)所有带入比赛场地内的东西都作为机器人的组成部分,竞赛过程中若有伴生物遗留必须将其放入平台3内,否则每遗留一件伴生物扣30分(对于子母机采用二种方式处理:1、操作结束前将子机作为伴生物将其放入平台3内,放入平台3内的子机不得再有任何动作,拉旗动作作为比赛结束前最后一个动作,有动作的按(5)处理。若拉旗结束后再将伴生物放入平台三,则扣除30分;2、操作结束前子机和母机二机架相对位置恢复到出发区待命时的状态,达不到的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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