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十一五规划纲要

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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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国家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现状 一、主要成就

(一)初步建立了国家遗产地管理体系

(二)遗产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逐步普及

(三)遗产地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深入 (四)遗产地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日渐凸显 二、存在问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第一,合理利用 (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三)依法保护,科学管理 (四)界权明确,权责统一 第三章 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国家遗产地面临的各种威胁 (二)强化国家遗产地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加强国家遗产地保护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 (四)推进国家遗产地的科学研究和科学决策 (五)建立健全国家遗产地监测和评估系统 (六)实现国家遗产地有效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

(七)加强国家遗产地管理队伍建设

第四章 规划纲要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遗产地的法制建设 二、研究改进国家遗产地管理体制

三、加大对国家遗产地保护的资金投入 四、研究制定遗产地保护的相关配套政策 五、扩大公众对国家遗产地保护的参与度 六、组织开展国家遗产地保护的系列行动

前 言

本规划纲要所称的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下简称国家遗产地)是指在科学研究、自然多样性保护、历史、艺术和审美角度具有国家意义的文化、自然或文化和自然混合型保护地。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国家遗产地主要包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世界遗产等。

国家遗产地具有如下重要特点:第一,它们是人类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文化遗产地是人类文明活动在较长历史时期中所遗存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自然遗产地是由地质、生物、水体及其环境在自然力作用下形成的自然遗迹、动植物生境区和天然名胜。它们一旦遭到破坏或者消失将不可再生。第二,它们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内涵。遗产地包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科学和美学信息,已经成为人类探索自然奥秘、保护自然多样性、追寻古代文明、陶冶个人情操的重要基地,因此被视为无价之宝。第三,它们是民族身份和国家形象的代表。国家遗产地通常是一个国家特有的、不可移动的垄断资源,因而常常成为一个国家的象征,是增进国家认同感、提升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上述特点,世界各国普遍高度重视对遗产地的保护,力图做到世代相传。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勤劳、最智慧的民族之一。在数千年的民族融合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人类史上灿烂辉煌的中华文明;我国幅员辽阔,山河壮丽,拥有众多体现大自然杰作的自然景观。因此,我国是世界公认的遗产地大国。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加快转型、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重要历史时期,遗产地保护工作既迎来了新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国家遗产地是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保护并完整真实地传承给后人,是历史赋予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遗产地的保护,统筹规划“十一五”期间遗产地保护的有关重大战略、重大措施、重大项目和重大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国家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现状 一、主要成就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遗产地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初步建立了国家遗产地管理体系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类国家遗产地3795个,约占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

基本覆盖了我国绝大多数重要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在体制上,形成了与现行行政体制相对应的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方式;在法律法规上,基本形成了“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法规”三级框架;在规划管理上,基本形成了覆盖各类遗产地的规划体系,各类国家遗产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国家遗产地保护开始由粗放管理向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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