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上海市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二、专业学科组设置及申报范围 1、生物医药专业学科组

从事生物工程、生物化学、生物制药、微生物制药、基因工程药物、细胞与分子生物工程药物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化学制药专业学科组

从事药物化学、化学制药、化学合成、农药合成、精细化工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中西药制剂专业学科组

从事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理、中药制药、中药制剂、中药分析、中药药理、中药鉴定、药用包装材料、药事管理(药品申报、药品注册、药品临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等研究、开发、产业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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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疗器械及制药装备开发与制造专业学科组

从事医用电子仪器、医用仪表、医用放射线设备、精密医疗机械制造、生物医学工程及制药装备等研究、开发、产业化进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医院设备技术应用专业学科组

从事医疗设备应用与维护,医疗设备技术研究、开发及医院设备工程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意:

外省市在沪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市职称评审,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已到达当年度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受理对象范围。 未通过2014年度医药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者不能参加本次评审。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即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截止到2015年12月底)。

2、尚不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可按破格申报受理,申报者须参加专业答辩评审。

3、对已评聘其他相关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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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工程技术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对转系列、转专业申报晋升医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在医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受聘二年以上。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二年。

5、申报者已按规定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理工类或综合类B级考试和符合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6、对于毕业后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只要在所需学历、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并受聘助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大专及以上学历聘任4年、硕士学历聘任2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的评审。

7、申报者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近三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8、事业单位申报者应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岗位缺额推荐意见证明。 四、网上申报程序与要求

登陆“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点击“职称专家”栏进入“职称服务系统”,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再选择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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