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计名人堂人物系列
1.乔治·奥利弗·梅(George Oliver May,1875-1961)
—— 会计并不能将确定性提到高于它所反映事实的程度
乔治·奥利弗·梅 乔治·英格兰与贝茜·高德兰·梅之子,1875年5月22日出
生于英格兰德文郡一个叫廷茅斯的滨海小镇。他在私塾和廷茅斯文法学校接受了最初的教育(1882至1889),后进入布兰德尔中学学习(1889年9月至1891年12月),直至毕业。
1892年2月15日,乔治·奥利弗·梅进入德文郡首府埃克塞特市托马斯·安德鲁公司,目的在于获得参加特许会计师考试所需的实践经验。1897年获得特许会计师资格。在中期考试和最后的考试中,他始终名列前茅。办完相关手续后,乔治·奥利弗·梅于1897年初加入普华公司伦敦所。同年离开伦敦前往美国,成为普华美国所的代表(后来是琼斯-凯撒公司的代表)。乔治·奥利弗·梅于1902年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09年取得美国国籍。1911年成为高级合伙人,并在这一职位上任职直至1940年退休。
乔治·奥利弗·梅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中有极为突出的表现,曾先后担任AICPA副会长(1917-1918)、AICPA检查委员会委员(1916-1919)以及AICPA基金会副会长(1923-1924)。他曾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许多专门委员会任职,包括担任捐赠管理委员会主席(1917-1930)、证交所合作委员会主席(1930-1935)、会计原则发展委员会主席(1933-1936),并曾任专业名词委员会主席(1939-1945)及会计程序委员会副主席(1937-1945)。他还是AICPA和洛克菲勒基金会于1947年联合设立的企业收益研究小组的成员,在他的协助下,该研究小组于1952年发布了题为《变化中的企业收益概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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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乔治·奥利弗·梅领导下,AICPA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积极合作,发表了题为《公司帐务审计》的研究报告(1934),报告中讨论了公司审计报告的建议形式和会计原则,为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接受年度报告独立审计奠定了基础。该报告还有助于说服新创建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使之相信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力机构应该是会计职业界而非联邦政府。1944年,乔治·奥利弗·梅获得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金质奖章。在他去世后,哥伦比亚大学专门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财务会计受赠基金教授职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乔治·奥利弗·梅曾在美国财政部和战争贸易委员会任职。此后,他经常担任财政部及其他政府机构的顾问,并成为美国参议院众多委员会的听证专家。他还担任其他多样公职,包括:国家经济研究局局长(1926-1927)、理事长(1928-1929),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1930),美国统计学会理事(1930)等。他还曾是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主任,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主席。
乔治·奥利弗·梅一生撰写了约106篇专业论文(其中54篇发表在《会计杂志》上),并著有《财务会计:经验之提炼》(1943)一书。他曾在哥伦比亚大学、西北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等多所著名大学进行演讲,并于1936-1937学年成为哈佛大学第一任迪金森讲师。
1902年1月1日,乔治·奥利弗·梅与伊迪丝·玛丽·斯洛科姆结为连理,生有三个子女。他喜好研究经济和法律理论,钟情于历史和语言学研究,也喜欢收藏英国古钱币。乔治·奥利弗·梅于1961年5月25日辞世,享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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