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 保证职工生命和集体的财产安全, 真正起 到推动生产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 50元;不扣帽带罚款 20元;高空作 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200元; 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 100元。 2、高空作业时严禁嬉戏大闹,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打架的罚款 500元以上, 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的 全部损失。
3、严禁酒后上班,违者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 果自负。
4、从楼上乱抛杂物者,罚款 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要承担所有经济损 失。
5、宿舍内乱拉电线乱接电器的罚 10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个人负责。
6、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罚款 100元; , 所拉电线中发现裸露线的罚 款 200元,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罚拉线电工 1000元以上。
7、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接零 (或接地 保护,缺一罚电工 50元。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发现一 次罚 200元;如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定机人员如随意交给他人操作属 失职,严重的罚 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9、有人乘坐吊篮上下,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100元;操作人员罚款 200元。人货 电梯如果超载,一经发现处罚司机 500元;电梯门,楼层防护门未关好就运 行每次罚款 200元;屡犯者给予开除。
10、机械设备停止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电箱。如 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 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负全部 责任。
11、严格按规定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对责任人罚款 500元 以上,若由此引起事故的,由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负主要责任。
12、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 江南建设东湖山庄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