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电力线路交叉跨越一般施工方法

跨越铁路搭设跨越架安全措施

1、 跨越架的搭设必须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及《跨越电力线路架线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必须设安全监护人,跨越铁路时架顶必须用绝缘材料封顶。跨越架上应按有关规定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2.交叉跨越邻近有电力线或通讯线铁路的安全施工措施:

跨越架应具有在安全施工允许的条件下本身自立的强度,并能满足施工设计强度的要求。必须牢固可靠,所处位置准确。

且距离其他电力线路或通讯线较近架体较高时,将采用 “两侧双面双片搭设跨越架”的方法进行施工,增加两侧的跨越架架体,见下图所示:

2.1 搭设杉杆跨越架应注意的安全技术要求:

2.2 本工程在跨越公路、66kv、10kv及以下电力线、通讯线时,不论是采用双面双片式或双面单片跨越架,一般情况下在被跨越物的

两侧用杉杆(钢管)各搭设一个立体跨越架,要求跨越架的宽度和长度应以在建线路的宽度、交角为基准,再加上导线风偏及边线外各2m的余度后,顶面再用尼纶绳或杉杆进行封顶。

2.3 参加跨越不停电线路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措施,经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2.4 跨越架对一般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的安全距离要求(m)

跨越架对一般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表

被跨越物名称 距离说明 公路(m) 距架面水平距离 至路边:0.6 通讯线(m) 0.6 距封顶杆垂直距离 至路面:5.5 1.0 2.5 跨越架面在被跨越线路导线发生风偏后与其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

跨越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被跨越电力线电压等级 跨越架部位 ≤10KV 架面(或拉线)与导线水平1.5 距离(垂直距离 无地线时,封顶网(杆)与导1.5 线垂直距离

35KV 660KV 220KV 1.5 2.0 2.5 1.5 2.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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