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25、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是(C)

A、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D、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26、下列诉讼管辖方式中,属于我国教育行政诉讼管辖的方式有(A)

A、地域管辖 C、本级管辖

B、上级管辖 D、特殊管辖

27、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B)

A、1986年4月12日 C、1997年7月31日

B、2006年9月1日 D、1995年9月1日

28、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正的时间是(B)

A、1995年3月18日 C、2006年6月29日

B、2009年8月27日 D、2013年6月29日

30、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被告负举证责任为原则

B、被告应当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必须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 D、原告不负担任何举证责任

31、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正确的选项是(B)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32、以下哪一级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A)

①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②规章的合法性 ④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③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显失公平

33、下列案件确定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D)

A、某公司要求确认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 B、 诉讼案件

C、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输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

D、商务部为被告的案件

3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A)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5

B、30

C、45

D、7

3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C)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5

B、30

C、60

D、7

36、关于民办党校设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设置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B、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申办报告等规定材料

C、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

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D、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可以发给办学许可证 3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教育经费筹措途径的是(B)

A、专项资金 C、校办产业

B、教育附加费(农村统筹) D、捐资助学

38、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B)内,作出处理。

A、15日

B、30日

C、60日

D、7日

39、在我国,高等学校设立的最终决定权由(A)掌握。

A、教育部

B、国务院

C、省级人民政府

D、人民法院

40、关于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问题,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D)

A、党和国家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 B、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C、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

D、在教育实践中,当现行的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相抵触时,教育法应当服从

教育政策

三、简答题

1、简要回答教育法治化的主要内容

(1)教育法治化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律化和制度比。

(2)教育法治化要求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教育权救济有道、有法。

(3)教育法治化需要在教育领域,在教育过程中,加强教育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完善教育司法,做到公正司法;完善教育法制监督,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简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构成

(1)教育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2)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 教育法、职业与民办教育法以及教育行政法等子部门构成。

(3)教育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首先是教育法的重要内容;(2)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立法的基本;(3)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教育法实现的基础。(4)教育法的实施,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实现。

4、《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1)《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 5、《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2)继承传统和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相结合;(3)教育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4)宗教与教育相分离;(5)公民教育权平等原则;(6)教育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相适应原则;(7)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育教学语言原则。

6、简述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1)公民受教育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

(2)主体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差别而受不平等的对待,反对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3)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受教育机会、教育条件和教育效果平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体现在入学机会平等、竞争条件均等。 7、简述我国《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督导制度。

(1)教育督导制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所属教育部门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制度。 (2)教育督导是政府的监督行为。

(3)教育督导的范围包括平等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与其他相关教育工作。

(4)教育督导的目的是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5)教育督导完成后应向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报告,受督导单位应接受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8、我国教育法八所规定的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基本原则 (1)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 (2)不得违反中国法律的原则。

(3)不得有损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原则。 9、我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以及“教师”的认定范围。

(1)适用范围: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也包括公办学校中由集体支付工资、国家补助的“民办教师”,还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校办企业等单位中,曾经担任过教师的..人员,不纳入教师法调整范围。

(2)教师是指直接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行政职务或其他专业职务,同时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并直接担任教育工作的人员也属于教师;其他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未履行教育职责的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不属于教师范围。 10、教师法中所规定的教师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教师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相关性,即教师的权利,意味着有相应的义务主体

的存在。

(2)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相对性,即有些内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因此是一种职责。

(3)教师权利和义务的转换性,即权利滥用引起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教师权利和义务发生和消灭的同时性。 11、《教师法》关于教师资格的限制和丧失制度

(1)教师法14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2)受到法律限制禁止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12、简述我国教师聘任制度的含义和特点

(1)、教师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2)教师聘任制度,是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之间,就任职期限,任职条件认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达成协议,依据该协议而形成的任职服务关系的制度。

1、教师聘任关系平等;○2、聘任关系表现为合同(3)教师聘任制度的特点:○

3、教师聘任形式多样化,聘任过程实行双向选择和择优机制;○4、聘任形式;○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解聘必须有正常理由,教师主动辞聘要依据协议,分清各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3、简要回答我国高等学校设立的要求条件。

1、高等教育学校的设立应当任国家教育事(1)高等学校设立的总体要求是:○

业的总体框架内进行,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高等学校的设立规

2、高等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高等学校不得划;○

以营利为目的。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2)高等学校设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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