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洋县
马畅镇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洋县水利勘测设计队 二0一六年九月
1.综合说明 1.1概述
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地处大水沟流域及山前洪积扇地带,水质较好,是解决平罗县城及西区水厂供水不足的有效水源,是保障平罗县人民和子后代持续、安全饮水的理想水源地。为了加强平罗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步伐,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城市居民饮水条件,维护健康生命,保障饮用水安全,防治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根据《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06—2010年)、《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编制了《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技术标准
1、《平罗县大水沟山泉水水质检验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10月)。
2、《平罗县城西区供水水源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工程勘察院(2005年1月)。
3、《平罗县大水沟截流坝拟选坝论证电测深勘察工作报告》,地质工程勘察院(2005年7月)。
4、《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前期可研及评价电测深勘察工作报告》,地质工程勘察院(2007年7月)。
5、《平罗县大水沟供水水源地勘探报告》,地质工程勘察院(2007年8月)。
6、《大水沟截潜流工程水文分析报告》,回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05年8月)。
7、平罗县水务局提供基础资料及供水要求。 8、《平罗县大水沟水源地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9、其它相关专业设计规 1.3 编制原则
1、因地制宜,根据现有供水条件,结合本地区特点及经济实力,合理确定供水水源保护规模。
2、根据《平罗县大水沟供水水源地勘探报告》,考虑平罗县西区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平罗县大水沟供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是解决平罗县城饮用水安全的必要措施,是保证平罗县工农业及人民生活用水安全,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民心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资源应当加强保护,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利用污水灌溉,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泥作肥料,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因此大水沟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城市居民饮水条件,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4.项目区基本情况 1.4.1 地理位置
平罗县位于回族自治区平原北部,黄河流域青铜峡灌区下游,东濒自治区,南连贺兰县,北接市惠农区,西以贺兰山分水岭与阿拉善左旗接壤,南北长41.5km,东西宽184.5km,面积2046km2。
大水沟水源地地处贺兰麓山前洪积倾斜平原,海拔1095——1240。该区域地下水埋藏于第四系洪积砂砾石及砂层孔隙中,以孔隙潜水及孔隙承压水两种类型赋存。根据大水沟截潜蓄水及供水工程规划及沟道明流沟水水质化验报告,将大水沟常流水做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因此,将大水沟140 km2的集水面积划定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