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为了规范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水平,保证结题质量,现将2017年上半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时间

拟定于6月13号--14号(教育厅规定:高校需在结题鉴定会一周前网上提交结题项目汇总,并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结题情况安排结题事宜。各课题组务必于6月4日前登录管理平台申报结题),具体时间、地点于结题鉴定会前一天发至课题负责人办公网邮箱,并在办公网及教务在线网站通知,届时请留意办公网及教务在线网站。

二、结题对象

1.2014年(含2014年)前立项的省级课题。 2.根据《南昌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校级教改课题立项满2年可申请结题,最长研究年限不超过6年,否则将取消立项资格,收回资助经费,且课题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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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11年立项的课题今年必须参加结题,请课题主持人安排好结题时间。

3.因省级课题从校级课题中产生,省级课题结题默认校级课题结题。

三、结题程序

(一)网上申报及材料提交

1.省级教改课题结题需登录“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http://219.229.250.71/jxedu)”申报结题,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1)2013年前立项的省级课题负责人请先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待系统管理员确认本校教师身份、赋与结题资格后,再录入课题名称、课题参与人员等信息。

(2)2013年后立项的省级课题负责人请直接登录管理平台申报结题,待系统管理员赋与结题资格后,再录入结题信息。

教育厅每年上半年6月1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结题,高校需在结题鉴定会一周前网上提交结题项目汇总,并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结题情况安排结题事宜。根据我校此次结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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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请各课题组务必于6月4日前登录管理平台申报结题,否则将无法安排结题。

2.校级课题不需网上申请结题。 (二)电子及纸质材料提交 1.省级课题应依次提供下列材料:

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其中2013年以前立项的课题需提交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 “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1000字左右)、成果附件(其中《研究报告》约5000~10000字)、结题鉴定表。课题组还应起草《结题鉴定自评意见》。2013年及2013年以后立项的课题组可从管理平台导出开题报告及中期报告。

2.校级课题应依次提供下列材料:

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其中2012年后立项的课题需提交盖有教务处“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结题报告(写作要求与省级课题《结题报告》相同,详见附件6)、成果附件(其中《研究报告》约5000~10000字,写作要求与省级课题《研究报告》相同,详见附件7)、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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