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学校2017新版)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具体到学校名称) 主 管 部 门 xxx县教育局 职 称 系 列 中小学教师 申 报 职 称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等) 专 业 名 称 (所教学科) 填 表 时 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目 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含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表三: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表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五: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六: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七:获得专利情况 表八: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九: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十: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个人承诺书 表十三: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四至表十七: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表 十八:审定意见

填 表 说 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参加特殊人才专场评审的引进人才和学历、年限等基

本条件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

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

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位填第一、二、四栏目,

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

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档案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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