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人[20xx]2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规[20xx]2号)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以教师既有的业绩为重点,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教师师德、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经区政府同意聘用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
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
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2.学校一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