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医院2016年度优质护理服务自评报告

宁洱县医院2016年度优质护理服务

自评报告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我院根据《普洱市卫生计生委转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优质护理服务评价细则(2014版)》组织对全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区(房)进行自我评价,现将自评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宁洱县人民医院,属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于2013年6月通过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编制床位数28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340张,监护床位数6张(ICU重症监护病房),医院在编人员总数22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数199人,注册护士192人,医师数87人。

我院优质护理服务于2014年11月5日召开第四批优质护理病房启动大会。从此优质护理服务在我院全面铺开,现开展优质护理服务10个病区(房)已全部验收合格。

优质护理验收合格病区(房)统计表

病区(房) 病区(房) 病区(房) 病区(房) 病区(房) 心内科 外一科 神内科 外二科 内一科 感染科 妇产科 康复科 儿科 ICU 病区(房) 病区(房) 病区(房) 病区(房) 病区(房) 我院实际开放床位数340张,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为100%,护士总数192人,床护比为1∶0.56。符合等级评审标准(床护比1∶≥0.4、优质护理病房覆盖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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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法定代表人 高宇 联系电话 13769903988 护理部主任 张丽 联系电话 18108791484 二、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 (一)医院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

为加强我院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我院优质护理服务,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云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 [2011]245号)和(宁卫发[2011]23号文件要求,宁洱县人民医院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优质护理服务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分工及具体工作职责。

1.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加大经费投资,绩效分配向试点病区倾斜,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加强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和有力保障。

2.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95%,试点病房床护士比大于1:0.4,初始两个试点病区心内科开放床28张,配置护士13人,神经内科开放床44张,配置护士20人。

3.提高试点病区护士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4.后勤工作优先服务于试点病房。首先医院对试点病区病房作相应改造,具体改造方法结合科室需求,即符合医院管理要求,又让病患感觉舒适温馨。

(二)实施科学护理管理

护理部在管理上,重新建立调整了“优质护理服务”模式,从简化护理文书、调整护理岗位职责,改变排班模式,实行小组包干,分床责任到人,为病人提供全程、全方位、无缝隙的整体护理服务。

1.在试点病区作分级护理及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公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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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于从落实基础护理,满足生活服务入手,推出一系列护理新举措,护士仪表端庄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对病人从入院到出院提供优质的基础护理服务,晨晚间对生活自理能力差的病人洗脸、漱口、洗脚、更衣等,对重病、躁动病人更进一步的落实基础护理及安全防范措施,护理的严格监管、督查、使护理措施得以真正落实到位。

2.护理部设计内容客观,可信度高的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每科室每月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护理部季度进行调查,并在病区设立意见箱,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接受社会的监督。

3.合理调配护理人力资源。调集全院人力资源充实优质护理试点病房,使优质护理病房床护比大于1:0.4,按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每名责任护士分管病人不超过8个,每个患者均有权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

4.除从夯实基础护理外,还从人性化措施上下功夫。护士认真做好热情接待病人,并把病人送到床边,主动向病人或家属介绍病区环境,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及主治医师等,向病人交待特殊用药,饮食种类及各种检查注意事项,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服后再走”,把亲情化服务纳入工作之中,用充满人爱的亲情去慰藉患者,安慰病人,为病人解除后顾之忧,聘用护士护理患者,降低住院患者陪护率。

5.病房实施责任制分工方式。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等护理工作职责。

6.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将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有机结合,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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