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印发《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 运输分公司文件

津南环铁路运总〔2015〕116号

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关于重新印发《运输分公司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分公司所属各车站、科室:

为加强运输分公司管理基础工作,按照北京铁路局车务管理要求,结合运输分公司实际,重新制订并印发《运输分公司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前发《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关于制定并印发〈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南环运总【2015】74号)文件同时废止,本文由分公司总工室负责解释。请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

运输分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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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分公司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运输分公司专业管理办法》比照《北京铁路局车务系统(直属站、车务段)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相关考核办法比照《北京铁路局车务系统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中间站管理标准及相关考核办法参照路局文件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铁路局对车务系统管理的要求,明确运输分公司的专业管理权责,强化运输分公司安全基础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分公司作为南环公司的基层运输生产单位,必须落实路局、南环公司的要求,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原则,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接受铁路局、南环公司的领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运输生产组织的安全和各项运输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运输分公司专业管理主要内容:确立管理体系,明确基本管理制度,细化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规章管理、施工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职教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内容。

第二章 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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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运输分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行政和专业管理工作由经理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在经理领导下,副经理、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第五条 运输分公司实行分公司、车站、班组三级管理。 第六条 运输分公司科室、车站、班组等机构的设置条件和编制,参照北京铁路局有关机构编制的规定并结合南环公司和运输分公司实际执行。

1.运输分公司管内一等站东大沽、二等站万家码头站设站长、副站长及少量生产管理岗位,车站直接管理班组。

2.运输分公司管内李七庄站、芦北口站、王稳庄站、官港站、邓善沽站四等及以下车站设站长、副站长,由运输分公司按班组直接管理。

第七条 按照精干高效、权责明确的原则,界定运输分公司、车站、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运输分公司、职能科室、车站、班组各级安全管理的权责,明确从分公司经理、书记、各副职到中层、车站各级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有岗必有责,有责必有工作标准。

第三章 管理职能

第八条 运输分公司在路局、南环公司集中统一指挥下,组织本单位的运输生产工作,保证运输生产的安全、畅通,质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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