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B鑫字(11)01号
绵阳市涪城区城效乡白土村一二社统规统建
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绵阳市涪城区城效乡白土村一二社统规统建安置项目 工程地点: 涪城区城效乡白土村一二社安置点 招 标 人: 绵阳市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一一年四月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城效乡白土村一二社统规统建安置项目园林景观设计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城效乡白土村一二社安置点(南方双语学校背面),项目占地面积65128.45平方米,拟建18栋、总建面积约为18.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的为该项目的园林景观设计。
二、投标须知
1.1招标范围:绵阳市涪城区城效乡白土村一二社统规统建安置项目广场以及车库架空层屋顶花园景观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后设计任务书。
1.2 设计总体要求:
设计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①规划设计的系统性与前瞻性;②创意、
创新与可行性;③美观与合理性;④功能性;⑤充分体现“绿色、人文、健康”的设计理念;⑥经济性。
1.3 工期要求 投标阶段工期要求: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10天内
方案设计优化(含设计估算):签订合同后5天内; 施工图设计(含设计修正概算):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4 资质等级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资质;
近三年来,具有类似规模的小区园林景观设计业绩。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1 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三份投标书,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应有相应的标记,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 设计文件应按下列份数提供:效果图一份;其他设计文件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光盘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正副本须具有相应的标记。设计文件按本章中有关要求进行签署和封装。
2.3 投标书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
2.4 投标书的任何一页都不应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书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并盖章。
3.投标报价
3.1 设计费应参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有关的取费标准进行报价,并承诺优惠价格;
3.2 设计费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所说明的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技术配合费、合理推断出投标人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等所有工作,以及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服务等;
3.3 设计费报价应包括管理、利润、税金等国家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3.4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地方法规规定的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中;
3.5 设计费报价应包括中标后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及施工过程中设计服务等费用。
3.6 请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创作出精品,我们将对未中标单位根据设计理念的深度,付给1万元的工本费,选2名入围单位给予2万元,最终方案被采纳的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另行协商。
3.7 所有投标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招标单位享有对所有方案使用权。 3.8工本费支付: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内支付。
3.9设计单位也可以施工投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但设计费应当免除。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 投标文件按投标书、设计文件和电子光盘分别封装在三个文件袋里,最后一起封装在一个封套内。效果图按要求的顺序单独封装。
4.2 设计文件(包括效果图和电子光盘)均须按隐标要求进行制作和封装,不需签署,并且任何地方(包括封面、密封袋等)不得留有与投标单位有关的任何识别标志或识别文字。
4.3 效果图须统一采用黑色塑料框架包装制作,版面大小由各投标单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