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四辩
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和观众朋友们:
今晚我们攻辩的焦点是“安全生产靠企业自控还是政府监管”,其实,历史早已给了我们明确的解答。早在远古时期,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那是制度的约束吗,不是,那是他心系天下安危的高度责任心使然。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古人对责任的至高推崇,而不是对制度的褒奖。抗美援朝时期,黄继光为何敢用血肉之躯去堵敌人的枪眼?那是制度的命令吗?当然不是,那是他视死如归的革命责任心所驱使。2009年,湖北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而献出了他们年轻而宝贵的生命,难道那是制度的要求吗?不是,那是他们心中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所感召。这些鲜活的事例,不已给我们做出了最为清晰而明确的答复了吗?
反观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源无不在于责任不到位所致。08年发生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我们依然记忆犹新。明知三聚氰胺是有毒物质,却仍然不断往奶粉里添加,难道是我国没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制度吗?当然不是,那是相关人员社会责任感和安全责任心极度丧失的体现。我国每年的矿难事故一起接一起,同样的责任事故轮番上演,难道这是我国没有安全生产法吗?难道这是我国没有采矿工作规程和安全监管机制吗?绝对不是,那是相关责任人对生命安全的极端漠视,安全责任心极度丧失所酿成的恶果。
责任对于一个民族,意味着兴旺与发达,对于一个国家,意味着繁荣与昌盛,对于一个社会,意味着安定与和谐,而责任对于我们劳
教和强戒场所,则意味着安全与稳定。实事胜于雄辩,没有高度的责任心,再完善的制度都不过是“说在嘴上、写在书上、挂在墙上”的摆设,安全责任大于天,历史让我们铭记:场所安全关键靠什么?就靠我们每一位职工的责任心!谢谢!
反方主攻点:
第一,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局限性
第二,规章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很难做到尽善尽美、 第三,政府监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饿殍犯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