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遏制腐败重在预防VS遏制腐败重在惩治

辩论:

正方:反腐倡廉重在预防 反方:反腐倡廉重在惩治

正:对方在立论中谈到朱元璋的整治吏治,他从登基到“驾崩”,尽管“杀尽贪官”运动始终没有减弱,但贪官现象始终没有根除。他晚年只能发出“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晚上又生一拨”的哀叹。这样治标不治本的惩治永远没有结局,这不也正说明我方观点反腐倡廉重在预防吗?

反:我方并不认为惩治能够解决所有的腐败问题,但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必须把惩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同时辅以其他预防措施以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正:今天的辩论赛场很干净啊,当一个人准备把垃圾扔在地上的时候,我们是提醒他不要扔垃圾有意义,还是等他扔了垃圾罚5元钱有意义啊?

Q反:我方多次强调,惩治具有双重功能,既可以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又可以警示他人。当前社会的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就好像是一棵树长了不少虫子,这个时候需不需要想办法把虫子除掉呢?

正:虫子当然要除掉,但是更重要的是吸取教训,给其他的树做好预防工作。我们与其等成片的树木生虫再花大力气治虫,还不如之前就花几元钱给树刷上石灰防虫,这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C反:防虫并不等于杀虫啊,虫子没死,照样会祸害树木。遏制腐败现象,要讲时效、算成本。腐败现象多存在一天,群众的利益就多损失一天,对方辩友对此还视而不见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所产生的社会价值难道不比有限的金钱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吗?

正:依照对方辩友逻辑,为更多的社会价值,我们反而要倡导腐败了。况且清廉官员产生的社会价值不比惩治腐败来的更好吗?

P反:老百姓在崇敬清廉的同时,更多还是担心腐败的孳生呀!香港廉政公署有一种穷追不舍的反腐精神:“只要你贪污,就算死了也要把钱追回来。而且还要把钱生的钱也追回来”,惩处做到这样彻底,还有多少人敢腐败呢? 正:没有反腐倡廉的预防机制,反腐精神从何而来,实行反腐精神的人从何而来?

C反:对方辩友不要一篙子打死一船人喽。不贪心的人靠自律也能反腐,贪心的人即使整个世界放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满足。腐败分子停止腐败行为,到底是受到了廉政短信、廉政影片的启发,还是受到了严肃惩治、加强追究这把反腐利剑的威慑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对155名受贿人员的调查显示,89.5%的受贿人员认为廉政教育收效甚微。

正:河南省交通厅从曾锦成腐败被惩治,接着一任又腐败又被惩,第三任还腐败还被惩,按照对方观点,还不重预防可能还会有第4任第5任甚至第N任前腐后继,这样恶性循环,在惩治取得一个又一个成果的同时,我们党培养的干部却因为不重反腐倡廉预防工作而倒下了一个又一个,对方辩友不觉得这是一种悲哀吗?

P反:重在惩治并不代表不去预防。三任腐败的交通厅长都被绳之以法,正好说明了惩治的威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从曾锦成写血书“绝不收一分钱”,到张昆桐、石发亮发表廉政宣言,预防不可谓不到位,但他们却前腐后继,连连落马,请问对方辩友:预防对他们产生了多少作用呢?

正:只有人防,物防,技防都全方位发挥效能,形成严密的监督预防网,让有想法的人没机会腐败,这才能说是预防到位呀,对方辩友岂能说”发表廉政宣言”就是预防到位呢?要是重预防、预防工作到位了,对方辩友你们恐怕上台说“惩治”的机会都没有了!同时我们要看到现在不贪的人是大部分,对方辩友这样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措施能起到作用吗?

T反:原来对方辩友也承认发表廉政宣言没有多大效果啊。良医治病讲究对症下药,面对当前的腐败顽疾,我们也只有实施惩治这剂猛药。政治清明的新加坡正是严格按照《反贪污法》严厉惩罚,所以政府官员才不敢腐败啊

正:预防的手段和作用更多,不仅是在反腐方面遏制腐败的滋生,更在倡廉方面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周恩来一生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经常反省预防,便成就了一个举世敬仰的廉洁典范。

P反:周总理是我最敬佩的人。1959年底,工作人员趁他出差,对西花厅进行了装饰。总理回来后立即对此严肃批评,并撤掉了所有新添置的物品。如果没对此事进行及时惩处,能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吗?孟德斯鸠说: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会停止。这个界限在哪里?在被预防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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