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首都国际机场口岸信息楼工程电气工程施工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1.1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

1.2承包范围:北京首都机场口岸行政信息楼电气设备安装施工。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单价

2.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2合同单价: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报价中存在不合理单价,甲方有权将不合理单价进行整。

2.3本合同在任何条件下不会影响本合同标明的单价。本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予上调。此项目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该项目从机具设备调遣、人员调遣、生活设施、电气设备安拆,工程修建、中小型机具使用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甲供材料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生活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缺陷修复、现

场管理、工程赶工的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及合同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费用。是乙方完成本工程合格项目的全部支付。

对于因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砍伐树木、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导致乙方窝工、误工、停工等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工序:

母线、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电缆(线) 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电气调整试验、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自动化控制仪表等工程施工。 第四条:工期和工程进度

4.1工程进度与工期和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且不得影响其他专业的施工。阶段工期为:2007年2月18日前地下结构完成,达到±0.000板全部封顶。2007年5月30日前整体结构封顶完成,2007年7月20日结构验交,转入装修阶段,2007年12月20日竣工。 第五条: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

5.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队长(法人代理人)是: 李发友 ,技术负责人: 熊宗旭 。

5.2乙方施工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未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的委托变更手续。

5.3施工中双方往来的信件,签署的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除盖有单位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名,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处以结算总价1~2%的经济处罚。

6.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合同的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6.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工作。应按照甲方贯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协作与配合

7.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临时便道由甲方负责,施工与生活用水由甲方给乙方指定水源,乙方负责用水设施;施工用电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内的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及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每个楼层设一个二级配电箱)。当甲方安排其他施工队伍使用便道、水源及搭接电力线路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为其他施工队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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