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化

管理开工前

温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印制

2013年7月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交底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全面创建标化工地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温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 工程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结合现行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交底,要点如下:

一、标化工地创建

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9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开展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开工前,明确标化创建目标,本工程计划创建 级标准化工地,制订切实可行的标化创建实施方案,落实创建责任到人到岗。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关于发布温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试行)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47号)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施工,标化工地实施常态化管理,应达到标化的“十项基本要求”及实施“六个一律”管理。

“六个一律”管理是指对工地未采用围挡实施封闭施工的,出工地车辆没有冲洗干净、带泥水上路的,施工企业泥浆排河的,委托无资质运输企业的,施工现场噪音控制超标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不达标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予以不良行为公示。

“十项基本要求”是指:一是建立工地车辆清洗制度并悬挂于明显处,在工地出入口配置有高压水枪的冲洗装置,设置排水沟(T字型或长方形布置以形成洗车平台)、沉淀池等排水系统,保证废水不污染城市环境。二是完善门卫值班制度(沿街工程的大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加强车辆出场冲洗管理,配备车辆冲洗专职人员,出场车辆必须清洗,严禁带泥上路。三是现场道路与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出入口处主道路厚度不能小于200),并保持整洁,门口外的施工连接道路应按实际车载进行断面设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且砼强度、厚度应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如有破损的应及时修复。四是围墙必须整洁美观、无小广告、无破损,沿街围墙应采用砖砌,高度不低

于2.5m。五是外脚手架搭设规范、整体美观,安全网挂设整齐、牢固、严密,无破损无污染。六是现场材料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分类分区堆放,整齐有序,材料堆放处的地面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七是现场环境保持整洁卫生,适当绿化,建筑垃圾严禁高空抛撒,应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并及时清理外运。八是现场传达室、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应布置合理,保持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九是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信号畅通。十是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二、现场开工前应达到的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制上墙,各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专监)到岗。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2、施工现场规划红线范围内拆迁已完成,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实行封闭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等符合规定要求。主要出入口(出入口处主道路厚度不能小于200)及施工道路应硬化。

3、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和车辆清洗制度,设置洗车设备和设施,配备专人洗车。 4、在明显处挂“六牌二图”,六牌是指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重大危险源公示等六牌,二图是指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已进行周边安全防护措施公示七日(从安监站收到公示牌照片之日起记)。

5、已建立民工学校,五小设施应齐全。临时设施应符合文件、规范要求,宿舍、办公用房的疏散楼梯应符合消防要求,会议室、民工学校等人员密集区的房间应设置在第一层,合理布置工地食堂,厨房操作间不应和宿舍、办公用房等组合建造,禁止宿舍内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彩钢房等应有出产合格证、验收资料,临时设施用材、布局等应达到消防要求。彩钢房夹芯板材的芯材燃烧性能符合消防要求,等级应为A级。

6、已落实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安卡是否已申报,具体申报事项与安全协会联系,电话:88896081,88824595。平安卡管理群:251951875),已签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协议。

7、在建工程施工范围内(规划红线)的旧房拆迁已完成,施工场地内无外电线路(特别是高压线路)通过。

8、已设置总配电室,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按TN-S系统设置,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9、基坑支护方案已经施工图审查备案。 监理应已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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