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党的机关文件印制格式参考标准-重庆市委党校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 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青年教研人员在学术活动中的作用,加快青年教研人员学术成长成才,实现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学校启动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简称“创新团队”)建设工程。为此,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创新团队建设的目标:根据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就本学科方向所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创新性学术研究,产生一批科研精品;同时培养一批青年学术骨干,形成和凸显学科学术研究的特色。

第三条 创新团队的职责: 1.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社科课题;

2.发表或提交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 3.参加与团队研究项目相关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4.协助学校和教研部门开展学术活动; 5.与实务部门达成实质性学术项目合作; 6.完成学校和教研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术任务。

第四条 创新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的人员聘任,学术工作,具体学术项目和学术活动的安排等,均由团队负责人负责。

1.团队负责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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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为学校在编教研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已聘副教授以上职称。近三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多者优先。

(1)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2)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或转摘;

(3)担任全国性学术团体的理事或市级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4)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2.团队负责人的职责

(1)选择团队成员和确定团队成员的学术分工; (2)组织和实施课题申报; (3)联系和发表学术论文;

(4)组织和实施学校和教研部门交办的学术项目; (5)负责团队的对外学术交流; (6)安排团队经费的使用。 3.团队负责人的任期

团队负责人任期3年,本人申请并经学校决定可以续期。 4.团队的成员

每个创新团队包括3—5位成员。成员必须是本校在职教研人员,年龄均须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每人只能参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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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第五条 创新团队建设的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产生机制

由符合条件的教研人员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申请表(含研究规划)—科研处初审后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报校委会批准—科研处下发通知。

2.团队研究方向

由团队根据学校的学科定位和发展规划自主确定。 3.学校支持

(1)学校每年为每个团队提供2.5万元团队建设经费; (2)团队每年自主确定一个研究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列入校级重点项目管理,但不另行提供项目经费;

(3)学校提供参与学术交流机会;

(4)学校对成果的出版提供支持,优先安排立项出版资助。 4.经费管理和发放

团队建设经费在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中开支,由科研处负责管理,团队负责人安排使用。团队建设经费要严格用于与研究项目相关的图书资料的购买、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和研讨会议以及成果的发表等等,均需用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由科研处审核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团队建设经费分阶段资助。年度经费根据研究项目情况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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