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 0385—2006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s

JY/T 0385—2006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标准

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它包括“功能与要求”、“面积与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固定设施”、“布置”和“实验设备”等7个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本标准中没有单列。在实际执行中,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中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00室内照明测试方法 GB 5701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8772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T 17226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分类

本标准把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基本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4要求 4.1中学部分 4.1.1功能与要求 功能与要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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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功能与要求

室别 实验室/科学探究室(理、化、生) 类别 基本要求 功能 能够满足实验教学要要求 应努力为方便学生查阅相关资料,方便学生求,方便学生熟悉并接制定实验计划和设计实验方案,进行探究性触一些实验仪器设备,学习和学科实验活动创造条件 学习掌握基本实验技能 实验员室(理、化、生) 基本要求 实验员办公 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不能与药品室合并使用 准备室(理、化、生) 基本要求 进行实验的准备和简单应邻近所属实验室 的仪器维修 仪器室(理、化、生) 基本要求 药品室(化、生) 基本要求 存放实验仪器 存放实验药品 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危险药品柜(化) 危险药品室(化)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存放危险实验药品 存放危险实验药品 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必需的安全措施 宜设计在地下或半地下,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必需的安全措施 培养室(生) 生物园地 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 进行组织培养等 进行种植、饲养 朝阳方向,通风良好 南方地区可结合校园绿化在校园空地、楼顶布置设计,北方地区宜设计在暖房里,亦可室内外结合布置 4.1.2面积与间数

“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12班~24班(4个~8个平行班)、24班~36班(8个~16个平行班)、36班~48班(12个~16个平行班),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4.1.2.1面积 面积见表2。

表2面积

室别 基本要求 实验室/科学探究室(理、化、生)实验员室(理、化、生) 人均使用面积 准备室(理、化、生)使用面积 仪器室(理、化、生)使用面积 每间不小于18 每间不小于23 不小于6 每间不小于23 每间不小于43 不小于1.80 类别 规划建议 不小于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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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续)面积

室别 基本要求 药品室(化、生)使用面积 危险药品室(化)使用面积 培养室(生)使用面积 注:仪器室只设1间时面积不小于40 每间不小于23 每间不小于8 每间不小于43 类别 规划建议 4.1.2.2间数 见表3。

表3间数

室别 物理实验室/探究室 类别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4—8个平行班 8~12个平行班 12~16个平行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1 2~3 l 1~2 l 2~3 各1 各1 各1 各1 l 1 1 1~2 2~3 1~2 2~3 1~2 2~3 各1 各1 各1 各1 l l l 1~3 3—4 1~2 2~3 1~3 3—4 各1 各1 各1~2 各1 l l l 2~3 3~4 2—3 3~4 2~3 3~4 各1 各1 各2~3 各1 l l 1 3~5 4~6 2~3 3~4 2~3 3~4 各1 各2 各2 各1 1 1 l 3~5 4~6 3~5 4~6 3~5 4~6 各1 各2 各2~3 各1 1 1 1 化学实验室/探究室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生物实验室/探究室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实验员室(理、化、生) 基本要求 准备室(理、化、生) 仪器室(理、化、生) 药品室(化、生) 危险药品室(化) 培养室(生) 生物园地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 注: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8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4.1.3建筑要求

a)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化学实验室的地面应耐酸碱腐蚀。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和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b)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00nlin,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实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1000mm,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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