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400河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硕士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

(083400)河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硕士培养方案(学术型硕士)

一、学科简介

风景园林学学科是河北省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教师37人,其中教授11名,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24人。本学科是综合运用科学与艺术的手段,研究、规划、设计、管理自然和建成用于观赏、休憩的室外空间环境的应用型学科,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宗旨,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营造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园林植物资源评价与种质创新、园林植物应用、园林与景观设计、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等。近年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科技奖励12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207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1篇;出版学术著作18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项。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和培养,使学生掌握较扎实的风景园林学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在园林植物与应用、园林与景观设计、风景区规划与管理等方面从事规划设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培养模式与培养年限

培养模式:实行以学科团队为基础的导师负责制,遵循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原则,依托科研项目及风景园林生产需求,以基地和实验室为平台,以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核心,形成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

培养年限:普通招考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为1年。提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学业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研究方向

1. 园林植物资源评价与种质创新 2. 园林植物应用 3. 园林与景观设计

4. 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参照附表1:研究生院公共课程汇总表)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5学分,学位课不低于14学分。设定16学时为1学分。学位课70分合格,选修课60分合格。补修课75分合格,不计学分。课程设置表附后。

(083400)风景园林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课程 课程号 类别 1001 2100 K2001 K2002 K2003 K19001 基础理论课4-6K19003 学分 K19004 K19005 K19006 K19007 专业课K19008 8-12学K19009 分 K19010 K5011 K19011 K19012 K19013 公共选K19014 修课 K19015 ≤6学分 K19016 K19017 城市景观设计 GIS在景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32 32 0 16 2 2 2 1 考查 考查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32 0 2 2 考查 科研写作专题 32 0 2 2 考查 园林专业仪器原理与技术 植物生理研究技术 现代新技术在风景园林中的应用 中外园林史专题 《园冶》读解 32 48 32 32 32 22 48 16 0 0 2 3 2 2 2 1 2 2 1 1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选修课程 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 32 18 2 1 考查 生态规划原理与方法 32 0 2 2 考查 风景园林植物品种分类学 风景园林Seminar 园林植物高级生理与分子生物学 风景园林设计经典实例解析 32 32 32 32 0 0 0 0 2 2 2 2 1 2 2 1 考试 考查 考查 考查 园林植物资源及利用 32 0 2 1 考试 K19002 英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自然辩证法概论(自然类)或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社科类)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 16 32 32 0 0 0 1 2 2 1 1 1 考查 考试 考试 18 0 1 1 考试 必修课程 100 36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时 0 0 3 2 实验 学分 学期 1、2 1 方式 考试 考试 开课 考核备注 公共 必修课 7学分 K19018 K19019 K19020 K19021 K19022 K19023 BK19001 BK19002 补修课 不计学分 实践环BK19003 BK19004 园林植物栽培专题 人居环境专题 花卉应用专题 风景园林现代科技发展专题 风景园林新进展 园林植物育种专题 园林设计 园林树木学 园林建筑设计 花卉学 听学术报告学分 作研究报告学分 专业实践或教学实践 32 32 32 32 32 32 6次 2次 0 0 0 0 0 0 2 2 2 2 2 2 2 2 1 1 2 1 2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至少3门 节5学分 1 2 20学时 备注:1、表格大小可调整,但已有内容不得删除。

2、新开课程不写课程号,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新课”。 3、已有课程不得用简称或缩写,课程号应准确无误。

4、16学时对应1学分,备注中“必修课程”学时不大于48学分,“基础理论课、专业课、专业研究法、自然科学类实验课和选修课程”学时不大于32学分。兼有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的学院可以考虑将学术硕士的一些课程调到第二学期开设,以免师资不足。

六、必修环节

硕士研究生除了完成规定的最低应修课程学分外,必须完成以下必修环节。 1、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2周内,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结合个人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同时导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由导师、导师组与硕士生本人共同商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由学科负责审定,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2、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为一个学年,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年内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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