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5.2 吊线的接地电阻要求
土质 土壤地阻 (Ω.m) 接地电阻(Ω) 1.5.3与电力线交越要求
架空电缆与电力线路交越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1.5.3要求。
表1.5.3 架空电缆与电力线路交越要求
最小净距离(m) 名称 架空电力线路 有防雷保护装置 1KV以下电力线路 1∽10KV电力线路 供电线接户线 1.25 2.0 0.6 架空电力线路 无防雷保护装置 1.25 4.0 普通土 100以下 20 夹砂土 小于 101~300 30 砂土 小于 301~500 35 石质 500以下 当不能满足上述距离要求时,应套塑料绝缘护套加以保护。
1.5.4防机械损伤要求
(1)引上电缆分别用3米(Ф100)镀锌钢管保护。
(2)穿放管道电缆时应以石腊油、滑石粉等作润滑剂,严禁使用有机油。
1.5.5电缆防潮措施
(1)电缆断开处即用热缩端帽包封端头。
(2)如果是充气型电缆,尽可能带气敷设,敷设后应立即进行保气。
1.6
施工安全要求
(1)在线路施工和维护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颁布的有关“电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线路施工维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施工和维护单位应严禁使用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和未经上岗前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
(4)凡施工图纸中标注需做安全防范措施的地点,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野蛮作业。 (5) 施工人员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时的要求:
a)在作业过程中遇到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处理,不准随意剪断。
b)在高压线下方或附近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的身体(含超出身体以外的金属工具或物件)距高压线及电力设施最小间距因保持:1kv-35kv的线路为2.5m;35kv以上的线路4m。
c)当电力线在电信线上方交越时,必须停电后作业,作业人员的头部禁止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准接近电力线及其附属设施。
d)如需停电作业,必须事先与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约定具体停电时间,对停电线路应挂安全提示(警告)牌,并取下保险盒,作业人员对停电线路在作业前应进行验电,在征得电力部门的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在电力线路上临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作业时仍需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和使用绝缘工具;作业完毕拆除短路接地措施,待电力部门验收后,再恢复送电。
e)上杆作业前,应检查架空线缆,确认其不与电力线接触后,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对吊线及附属设施进行验电,确认不带电后再作业。
f)在电信线,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和广播线混用的杆上作业时,严禁触碰杆上的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和广播线及变压器、放大器等设备。
g)在电力用户线上方架设线缆时,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严禁压电力线拖拉作业,必须在跨越处做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
h)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在高压线与线缆交越之间做保护装置,防止在辅设线缆或紧线时线缆弹起,触及高压电力线。
i)当电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地时,除指定专人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外,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进入危险地带,不准用导电物体触动钢绞线或电力线;事故未排除前,禁止恢复作业。
j)在地下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的地方施工时,必须反复核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k)在带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作业前应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对顶棚进行验电,接好地线;作业人员离开顶棚后再拆除地线;拆除地线时,身体不准触及地线。
l)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接线盘,在供电部门或用户同意下指派专人接线;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
1.7
割接方案和注意事项 本工程不涉及电缆割接。
1.8
环境保护
1.8.1生态环境保护
通信局(站)选址和通信线路路由选取应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地。
在风景区、景区公路旁、繁华市区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兴建的通信设施,应在形态、线形、色彩等要素上与环境相协调,不得严重影响景观。
通信局(站)使用的柴油发电机、油汽轮机的废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通信工程建设中应优先采用环保的施工工艺和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工艺、材料。
1.8.2噪声控制
通信建设项目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GB 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在城市范围内的通信局(站),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应符合GB 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8.3废旧物品回收及处置
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
严禁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
废旧电池、废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等毒性大、不宜用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特殊危险废物,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安全处置。
1.9
安全风险评估
根据中电信粤电函[2009]738号《关于下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引的通知》,评估主要考虑通信工程实施期间发生人身及网络安全事故的风险,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采用与项目风险有关的三种要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风险大小的。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公式是:D = L×E×C。其中L代表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代表风险因素出现的频繁程度;C代表风险损失。
评估风险因素的L值
依据本地风险评估标准,结合项目所处的具体环境,适度调整L值标准,评估在风险因素持续出现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L值)。L值的评估参考取值如下表。 危险环境下事故发生可能性 几乎一定 相当可能 有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级别 L9 L8 L7 L6 L5 L4 评估参考值(L值) 10 6 3 1 0.5 0.2 危险环境下事故发生可能性 实际不可能 评估风险因素的E值
级别 L3 评估参考值(L值) 0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安全经验,评估在工程实施期间风险因素(危险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E值)。E值的评估参考取值如下表。
风险因素的出现频度 存在且出现的可能性极大;如持续地出现。或项目期间一定会频繁出现。 存在且出现的可能性较大;如每天工作时间内出现、或每周数次。或项目期间可能会频繁出现。 存在且有一定出现的可能性。如每周一次、或每月数次。或项目期间一般会出现几次。 存在但出现的可能性较小。如每月一次出现、每年出现几次。或项目期可能会出现几次。 存在,且出现的可能性极小。如每年偶尔出现、或3-5年出现一次。或该类项目偶尔发现存在。 存在但非常罕见地出现。或该类项目很难发现存在。 风险因素不可能出现。 评估风险因素的C值 根据最大危险原则和概率求和原则,评估某个风险因素可能引发事故的等级。依据评估的事故等级,参照下表,取得风险损失值(C值):
A 人身安全事故(M类风险)
风险损失 灾难,多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多人重伤 重大,一人重伤 中度,多人受轻伤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B 网络安全风险(N类风险)
通信工程实施期间因项目而发生的网络通信非计划性阻断事故的可能性,具体包含为网间通信、传输网、交换网、数据网、无线网、业务平台、计算机系统、动力与空调系统等通信网络或系统的中断风险。
阻断等级 A++ A+ A B 损失等级 N9 N8 N7 N6 风险损失值(C值) 80 60 50 30 风险事故等级 M9 M8 M7 M6 M5 M4 风险损失值(C值) 100 80 45 15 5 1 级别 E9 E8 E7 E6 E5 E4 E3 评估参考值(E值) 10 6 3 2 1 0.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