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1)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措施
材料、设备采购控制:物资设备管理部统一采购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设备,并严格进行质量控制。采购物资优先在合格的材料供应商范围内采购,如所需材料在合格的材料供应商范围内不能满足,就要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再进行采购。 对供应商的评审建立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能力、产品质量、价格和信誉进行预审,建立材料供应商评定卡。采购部门负责人定期(半年度)组织对于选定的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核,如审核中发现不合格的,从合格材料供应商花名册中除名。
工程材料、设备的报批和确认: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工程质量。除业主指定的供应商外,总包商对工程材料设备实行报批确认的办法,其程序为:
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确认的报批文件。总包商和分包商事先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确认的报批文件,文件内容包括:制造(供应商)的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主要技术数据、参照的技术说明、有关的施工详图、使用在本工程的特定位置以及主要的性能特性等。报批文件附上总包商统一编制的《材料设备报批单》,送业主、监理和总包商。
提出预审意见。总包商在收到报批文件后,提出预审意见,报业主确认。
报批手续完毕后,业主、总包商、分包商和监理各执一份,作为今后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检验的依据。
材料样品的报批和确认:按照工程材料设备报批和确认的程序实施材料样品的报批和确认。材料样品报业主、监理、设计院确认后,实施样品留样制度,为日后复核材料的质量提供依据。
加强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验证和校验\对于进场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验证和检验,其程序是:
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分包商进行自检并填写总承包商统一编制的《材料清单》和《材料验收单》,报总包商。
总包商收到分包商的资料后,在2天内会同监理前往验收。需取样的,按规定将样品送到总包商设置的工程材料陈列室。
在材料验收中实施《材料取样标签》,经总包商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在《材料取样标签》上加盖“取样合格”章,然后当众贴在取样实物上。贴有《材料取样标签》的取样材料,作为今后对各分包商进行材料验收对照的依据。
总包商会同监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全面的验证和检验,拒收与规定要求不符的材料设备,同时对相关的分包商予以警告。确保使用或安装的设备和材料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标识工程所材料、设备,保证可追溯性:为了保证本工程使用的物资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防止使用不合格品,以适当的手段进行标识,所有标识均应建立台帐,作好记录、使之具有追溯性。 (2)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
全过程全天候跟踪监控:总包商派出责任工程师,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展开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督与认可,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予签证,并责成期限整改。
抓住关键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根据施工进度节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为了控制关键过程的工程质量,要求分包商编制施工方案,组织质量技术交底,下达作业指导书,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检验。总包商加强对关键过程的检查和监督,使得关键过程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接受工程监督、进行督促整改:在自检的基础上,提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签字认可,未有监理师签字认可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开具的施工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约定,或者存在的测量、质量、安全等隐患方面的整改通知,总包商予以及时落实、跟踪和督促相关分包商限时予以整改,直至监理验证签字认可为止。 过程检验:总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抓好过程检验。
审核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制定的检验和试验计划,验证检验和试验人员及检测单位的资质;
其次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复验,在分包商自检的基础上,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复验认可;
对隐蔽工程采取连续或全数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对分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进行复验认可,并在监理核验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组织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的核验。总包商制订基础、结构和装饰工程质量的核验计划并报质监站,当上述分部工程分阶段完成时,经分包商自检、总包商复验、监理验收签证后,由质监站组织人员前来进行质量等级的检验。
产品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对分包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总包商验收后,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3)施工阶段性的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并通过这三阶段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有效的阶段性质量控制。
事前控制:事前控制是在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进行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是先导。事前控制,主要是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保证计划》,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