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中学“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 2015-2016学年度)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创建“平安校园”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规范师生的法制安全行为,让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特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友霖(遮浪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刘谋平(张静中学校长)
组 员:黄晓东 严永青 陈金场 吴石雄 罗木荣
黄春理 石世拥 曾向成 黄国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向成担任办公室主,负责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及资料的收集整理。
张静中学 2015年9月
张静中学“法制教育”工作办事机构设置
( 2015-2016学年度)
为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根据省《张静中学“四项教育”评分细则》的通知。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普法工作有关机构如下:
一、成立学校普法工作办公室: 主 任:黄晓东 (副校长) 副主任:曾向成(总务处副主任)
成 员:刘谋平(校长)、严永青(副校长)、陈金场(工会主席)、吴石雄(教务主任)、罗木荣(团委书记)、黄国钊(政教处主任)、陈戽(保卫)、李文秀(化学教师)。 普法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做好依法治校的统筹协调工作,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审核学校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及其他 与办学行为有关的文件,
⑵组织协调学校普法育工作;
⑶对学校各办公室普法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和监督。 ⑷受理或委托受理职工和学生的申诉; ⑸安排、协调法律顾问等有关事项。 ⑹完成学校行政和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办事机构设置:
1、 学生申诉委员会。责任人:严永青。 2、人事劳动争议委员会。责任人:黄晓东。 3、普法工作办公室。责任人:曾向成
4、法律顾问团。责任人:许友霖(遮浪派出所所长)
以上办事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9月20日
张静中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方案)
( 2015-2016年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以《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全体师生法律意识、道德素质的提高,为全面提高江界河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与任务:
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完善以依法治校为基础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学校章程相配套制度的运行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1、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依法维护教师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促使教师与学生能够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远离触犯法律的不良行为,成立领导小组,形成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司其职,全方位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的新格局,将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育人的责任感和能力。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自身责职,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依法
育人的责任感。
3、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力度。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责职、乐于奉献要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意识与法律警觉性,善于管理、敢于管理、主动管理,主动为学校工作出谋献策,真正在教师中树立起有德有才的形象。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
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学生校内伤害事故的发生。
1、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二是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运用学校板报、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四是法制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结合,加强自护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能在活动中明白: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进行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