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
(2010年版)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
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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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面诊断和评价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达到提高电网和并网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为了规范该项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的专家编制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的通知”(电监办安全[2009]72)的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结合华中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评的工作经验,组织制定了《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2010年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附件《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2010年版)》。
本实施细则组织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
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员:黄要桂 陈昌涛 阮仕荣 王桢志 徐承惠 陈习伟 付剑群 揭兴松 田在望
刘明军
本实施细则主要审核人员:夏庆辉 胡福林 刘明军 袁桂东 李 静 王朝晖 陈显贵 李英龙 李利勇
郑 刚 李澜澜
此次《华中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2010年版)》编制工作得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力支持和协助,谨此表示感谢。
本实施细则及其中的评价标准可从以下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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