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抚府发[2006]38号 【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26 【实施日期】2006.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抚府发〔200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抚州市交通“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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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
“十一五”交通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好“十一五”交通规划对于加快全市交通建设、促进抚州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及范围
根据2004年6月7日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赣交计字[2005]35号)要求以及南京战区及省确定的东南沿海军事斗争的作战预案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设想,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二章确定的规划权限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市、县(区)分级规划,市域交通规划以公路、水路为主,铁路为补充部分。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建设、公路运输、水路发展、交通文明建设和科技教育信息等。 三、规划编制的原则
坚持从发展我市社会经济出发,与我省“承东启西、南北对接、对接长珠闽”战略相吻合,加快闽粤赣三省交通发展区域协作,坚持以省规划为指导,全市综合运输布局规划相协调,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科技进步、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 四、规划编制的方法
《抚州交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设想》是根据市、县(区)各级交通规划工作要求,着眼于我市生产力布局、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战略,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采取市、县(区)分级规划,在组织编制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组织论证的基础上,呈报政府审定批准。 2 / 6
第二章 交通现状及发展预测 一、现状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地处北纬26029/至28031/,东经115035/至117018/之间,南北长222公里,东西宽169公里,全市国土面积1.88万平方公里。辖一区十县(临川区、崇仁县、乐安县、宜黄县、南丰县、南城县、黎川县、金溪县、广昌县、东乡县、资溪县),151个乡镇,1939个村委会,人口380万人。本市东邻福建、南与赣州毗邻,西连吉安、宜春,北与南昌、上饶、鹰潭三市接壤,“控带闽越,襟领江湖”。地势东高西低,东、南、西三面环山,境内地形多为丘陵山地,绵延起伏,“七山半水两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为全市地貌地类轮廓的概括。本市有近省会邻福建的区位条件,森林覆盖面积大,矿产资源丰富,农业具优势,轻纺、汽车、医药等工业有一定基础和规模,但经济总量小,发展潜力大,前景好。
城乡交通以公路为主体,初具规模,四通八达。过境主要通道有:浙赣、鹰厦二条铁路,沪瑞和京福二条高速公路,320、316、206三条国道。全市现有铁路营运里程140余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4万公里(国道、国道主干线500多公里)。“十五”期,沪瑞、京福二条高速公路全面竣工通车,市至县、县至乡公路路面等级大幅提高,通达深度有所延伸,国省道基本上按二级路面进行了改造,通沥青(水泥)路的乡(镇)达98%,行政村达48%,100%的乡(镇)、81%的行政村通公路,交通“瓶颈”制约大为缓解。公路客、货运输基本实现了“人便其行,货便其流”,运输结构与布局基本合理。一个以城市为中心,县、乡(镇)为结点,辐射广大城乡,干支线相连,四通八达的道路运输网已初步形成。 “十五”末,客运量达297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达207000万人公里;货运量达1640万吨,货物周转量234600万吨公里。抚河为我省鄱阳湖水系五大河流之一,是市域干流,发源于广昌,流经南丰、于南城右汇黎滩河,经金溪浒湾、于抚州市区下游左纳临水(由宜黄、崇仁河汇合而成),右纳云山河,此后分别注入赣江和鄱阳湖,流域面积达15811平方公里(李家渡以上)。由于主干道人为阻断,常年通 3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