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程序设计”统考的考试大纲(2006级)
一、 考试内容
第一章:程序设计基本概念。主要掌握基本概念。 第二章:数据类型、运算符与表达式。重点掌握: 第三章:顺序结构程序设计。重点掌握。 第四章:选择结构程序设计。重点掌握。
第五章:循环结构程序设计。重点掌握。对goto语句不作要求。 第六章:数组。重点掌握。 第七章:函数。重点掌握。
第八章:用户标识符的作用域和存储类。主要掌握基本概念。 第九章:编译预处理。主要掌握§9.1~§9.2的内容。 第十章:指针。主要掌握§10.1~§10.4的内容。
第十一章:结构体与共用体和用户定义类型。主要掌握§11.1~§11.3的内容。 第十二章:位运算。全部内容不作要求。
第十三章:文件。只要求掌握缓冲文件系统的以下几点内容。
1. 文件类型指针(FILE类型指针)。
2. 文件的打开与关闭(fopen( ) , fclose( ) 函数)。 3. 文件的读写(fprintf( ) , fscanf( )函数)。
要求掌握的几个基本算法为:排序、极值、素数、阶乘、最大公约数、Fibonacci数列。
二、试题类型
㈠ 选择题(教材习题,10小题共20分) ㈡ 程序改错题(实验题,2小题共 20 分)
㈢ 程序运行结果(实验题或教材习题,4小题共20分) 命题要求:多结果(即要有程序运行的中间结果)。 ㈣ 程序填空(实验题,2小题,每空2分共10分) 命题要求:在试题中给出程序的功能。 ㈤ 编程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建议出实验1~10中的编程题(难度适中的基本题)。 2.建议出实验1~10中的编程题(难度适中的基本题)。 3.建议出教材习题中的编程题。
大学计算机教学部 200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