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电子口岸卡信息业务流程的通知

【通知】关于企业变更电子口岸卡信息业务流程的通知

2016年2月18日

电子口岸卡用户:

为提高效率,减少业务现场排队等待时间,入网企业在电子口岸系统中进行卡内企业信息变更的,请企业自行持法人卡在电子口岸系统中录入、申报变更的信息。现将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青岛、临沂、烟台地区企业

(一)持法人卡在电子口岸系统中录入、申报三证合一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一次变更操作说明》)

(二)携带资料到当地制卡中心进行RA申报和重新制卡: 1.企业介绍信;

2.已三证合一后新《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清晰可辨); 3.企业法人卡和所有操作员卡;

4.若法人发生变更,需提供填写无误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注意:法人卡持卡人必须为企业法人)。

(三)持法人卡在电子口岸系统中向海关、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录入、申报变更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二次备案变更操作说明》)

(四)携带相关证件和电子口岸卡,到当地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县市级)、主管海关审核变更的电子口岸卡信息。 企业信息变更的常见问题附件3《企业信息变更常见问题说明》。 二、日照、威海、荣成、济宁、荷泽、枣庄地区企业

(一)持法人卡电子口岸系统中录入、申报三证合一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一次变更操作说明》)

(二)持法人卡和营业执照当地海关电子口岸预录入中心进行RA申报。 (三)企业到所在地市级质监、工商、国税部门审核变更数据。其中菏泽、枣庄两个地市自动审批质监部门信息。

(四)携带下列资料到制卡中心进行重新制卡: 1.企业介绍信;

2.已三证合一后新《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清晰可辨); 3.企业法人卡和所有操作员卡;

4.若法人发生变更,需提供填写无误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注意:法人卡持卡人必须为企业法人)。

(五)持法人卡在电子口岸系统中向海关、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录入、申报变更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2《二次备案变更操作说明》)

(六)携带相关证件和电子口岸卡,到企业当地地市级商务局、所属的外汇、海关部门审核变更的电子口岸卡信息。

企业信息变更的办理步骤和说明请见附件3《企业信息变更常见问题说明》。 三、业务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青岛制卡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18号青岛大港海关二楼大厅,客服专线0532-82955188-8。

临沂地区企业请到临沂办理点变更制卡,电话:0539-7015595; 烟台地区(含烟台、龙口、蓬莱和莱州4个关区)企业请到烟台办理点变

更制卡,电话:0535-6666323。

请企业合理安排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时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

2016年2月17日

附件1:

一次变更操作说明

一次变更操作是指持企业法人卡按《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内容在电子口岸系统的“三证合一”模块中向质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申报变更信息的操作。持卡操作步骤如下:

一、持法人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IE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eb.chinaport.gov.cn/rasuc,填写正确的IC卡密码,登陆后就可看到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系统。如图1.1所示。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